刑事案件执行局执行程序的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6:30:26 235 人看过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总的来说,如果被监外执行,说明当事人构成了刑事犯罪,在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也不是所有罪犯都可以被监外执行。就像是罪犯患有严重的疾病,也必须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去开具医疗诊断证明,没有医疗诊断证明不能申请保外就医。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一般对监外执行采取的是社区矫正,并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实施监督,行为人必须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民事活动,一般是不可以离开监外执行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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