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14:09 114 人看过

1、国内法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海商法》,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Σ险或者意外事故;

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经谨慎处理仍δ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依照上述条款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条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2、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的免责情况

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所雇佣的其他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所;驾驶上的过失,是指船舶开航后,船长、船员在驾驶船舶中所发生的判断上或操纵上的错误。如发生触礁、搁浅或碰撞等责任事故,致使船上货物受损,承运人可以免责。所;船舶管理上的过失,是指船长、船员在管理船舶方面缺乏应有的注意,如听任污水管闭塞、δ适时地关闭进水阀门、使用抽水泵不当等,使货物受损的,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这里必须注意把管理船舶上的疏忽同照料货物上的疏忽相区别,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承运人对船长、船员在管理船舶中的疏忽或过失,可以免除责任,但对他们在照料货物中的疏忽或过失所造成的货损,则必须负责赔偿。

火灾。火灾免责有一个条件,就是火灾不能由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引起。这里的承运人是指承运人本人,而不包括他的雇佣人员或代理人。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是指承运人在船上灭火器材的配备、灭火程序的制定及船员灭火的训练方面的过失。承运人的私谋,实际上是指承运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特别是为了得到保险上的利益,故意指使船长、船员纵火烧船的行为。

海上或其他通航水域的灾难、Σ险和意外事故。狭义上的海难是指船舶在航行或停泊过程中发生的诸如碰撞、搁浅等事故,或遇上大雾、狂风巨浪等恶劣天气引起的事故,但不包括?地上也可能发生的风险。在某些情况下,如搁浅、碰撞、触礁等由人的行为引起的损失,也属于海上灾难。

天灾。天灾是指人力不可战胜和事先不能预防的灾难。对完全是由于这类自然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

战争或类似战争的行为。战争这个概念,并非一定是经过宣布或得到承认的战争,任何类似战争的行为如尚δ断绝外交关系的敌对行为和内战造成的货损都可归入本条。由于战争,船舶在港口或在航行途中受到炮弹、水雷、鱼雷、导弹乃至武装袭击,所造成的货损,船舶所有人亦不负责赔偿。

公敌行为。除了战争以外,船舶遭受的武装抢劫或其它行为被称为公敌行为。公敌行为的特征是,暴力并非来自与船籍国交战的国家,或许船舶拥有国?有卷入战争,甚至根本就不存在战争。公敌行为是发生在和平环境里的暴力行为,通常所说的海盗行为就属这种行为。

君主、统治者或者人民的逮捕管制或依法扣押。这主要指政府当局对船舶航程的强制干涉,如政府禁止或限制货物出口或卸载、检疫规定、禁运、?收Υ禁品等。依法扣押是指在诉讼案件中,法院根据原告的请求扣留货物。凡遇有上述情况使货物受到损害和灭失时,承运人可以免责。

检疫限制。对来港的船、货和船上人员、港口地区当局要进行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有时,这种检疫的结果促使当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导致货物受损,这就叫检疫限制致损。通常采取的措施有熏蒸。熏蒸可能直接把货物熏坏,熏蒸所需的时间又使得船舶卸货延迟,从而又可能使货物因被耽搁而损坏。

托运人或者货主或其他代理人或代表的作为或不作为。如果货物遭受损失的原因,是由于托运人或货主的行为不当所造成的,不论是应为而不为,或者是不应为而为之,都属于货方自己的过失,承运人可以不负责。例如,如果托运人所提供的货物标志、件数、数量或重量不正确,或者错报货物的性质或价值,或者δ将Σ险品的性质通知承运人,因而使货物遭受损失,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不论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关闭工厂、停工或强制停工。按照本条的规定,由于罢工使装卸延迟或因此而使货物受到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这里讲的关闭工厂是指劳资争议,不包括雇主为了自身利益而解雇工厂。

暴动和骚乱。

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船舶在航行中,如果遇到遇难船舶,或接到遇难船舶发出的求救信号,按照国际惯例,有义务驶往出事地点救助遇难船舶上的人命和财产。如因救助遇难船舶而使本船的货物遭受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有时为了拯救海上人命或财产,可能需要脱离原定的航线,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这是一种正当的绕航,如果因此而使本船的货物遭受损失,承运人可以不负责任。但是,在救助行为完毕之后,船舶必须及时返回原定航线,否则就构成不正当的绕航,承运人应承担一切后果。

由于货物的隐蔽缺陷、性质或者潜在缺陷所引起的体积或重量的亏损或其他任何灭失或损害。

包装不固。包装不固实际上是托运人的行为或不为的一种具体表现,通常指无内包装或内外包装不适于正常的运送。包装不固引起的货损,承运人不负责任。

标志不清或不适当。

克尽职责仍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本条是指船舶的潜在缺陷,承运人如果证明引起船舶不适航的缺陷是属于克尽职责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承运人就可以免除责任。所;潜在缺陷,一般是指一个合格的专业人员,以一般应有的注意所不能发现的缺陷。如果以一般合理的方法即能发现的缺陷,就不能算是潜在缺陷。

非由于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参预,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或雇用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其它任何原因。但是要求援引这项免责利益的人应负举证责任,证明有关的灭失或损害既非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参预,亦非承运人的代理人或雇用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承运人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一、承运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1)承运人的告知义
    2023-04-01
    260人看过
  • 什么情形承运人可以免责
    法律在对旅客实行严格保护的同时,也应当充分保护承运人。本法对承运人的保护就体现在免责规定上。本条规定了在两种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1.旅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旅客自己寻短见从火车上跳车自杀的,承运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旅客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运人才可以免责。如果旅客对伤亡的造成只有一般过失,承运人仍应当负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免责事由应当由承运人举证。2.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伤亡。如旅客在运输途中突发重病而死亡的。由于运输方式的不同,风险的程度也不一样,所以各专门法对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也不一样。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特别法有不同的规定时,应当适用特别法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免责事由只有旅客的健康原因,对于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在民用航空中,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责任。各专门运输法对承运人的赔偿的数额基本
    2023-08-17
    334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中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托运方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承运方责任: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
    2023-06-12
    383人看过
  • 承运人有哪些运输义务
    一、承运人有哪些运输义务《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一十二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二、承运人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对托运货物毁损、灭失和责任承担,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货物发生了毁损。所谓毁损,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人货物,在运达目的地时,已经受到了损坏,造成了货物价值的减少。(2)货物已经灭失。所谓灭失,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承运人已经无法将托运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灭失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货物在物质意义上的灭失,如玻璃制品被打碎;二是货物在法律意义上的灭失,如货物已经被盗走,在此种情况下,货物本身还存在,但承运人已经无法交
    2023-05-03
    160人看过
  • 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的免责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11月7日)第一百一十三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品或者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将旅客违反前款规定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的违禁品、危险品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或者送交有关部门,而不负赔偿责任。旅客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经承运人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旅客本人的过失或者旅客和承运人的共同过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者相应减轻承运人的赔偿责任。经承运人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旅客本人的故意造成的,或者旅客的人身伤亡是由于旅客本人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第一百一十六条承运人对旅客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所发生的灭失、损坏,不负赔偿责任。旅客与承
    2023-06-06
    479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含义以及运输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运输合同的定义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包括了以下内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货物起运地点与货物到达地点,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等。一、空运货物丢失了法律怎么走了1、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20美元。(2)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2、超过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期限运达的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3、托运人或收货人发现货物有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或延误到达情况,收货人应当场向承运人提出,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填写运输事故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有索赔要求,收货人或托运人应当于签发事故记录的次日起,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填写货物索赔单,并随附货运单、运输事故记录和能证明货物内
    2023-04-05
    115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发生后,实际承运人可以免责?
    下面几种情况中,承运人可以获得免责: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2、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3、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4、战争或者武装冲突;5、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6、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7、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10、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与承运人不同的是,实际承运人并非是与托运人签署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故此实际承运人的行为并不受合同的约束,但是实际承运人需要就自己履行的运输工作直接对托运人等负责,若是非不可抗力,且可规则与实际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托运人受损的,极
    2023-03-11
    378人看过
  • 承运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的免责事项包括什么
    一、承运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的免责事项包括什么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1.发生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双方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的;2.属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损害的;3.受第三人侵害且承运人已尽合理告知保护义务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二、旅客运输合同何时生效旅客运输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
    2023-09-13
    90人看过
  • 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
    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根据相关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七条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依据本规程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第八条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检票进站起至到站出站时止计算。
    2024-05-10
    81人看过
  • 哪些情况承运人可以不用赔偿
    一、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2)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3)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如何确定赔偿的金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可如下确定:(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没有约定或者约
    2023-03-22
    43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六)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七)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八)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九)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等。一、关于客运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客运合同成立时间】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乘运义务的一般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
    2023-03-05
    237人看过
  • 什么是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运输合同特征为主体的复杂性、标的特殊性、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格式的标准性、有偿、双务合同。运输合同的分类:(一)按运输方式分类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三)按照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可以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两类。一、运输合同需要交什么税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货物运输合同,立合同人需要按照运输费用的0.5‰缴纳印花税。货物运输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按运输费用金额来计算,即使没有合同,有运费发票(包括国际货运发票)也要缴纳印花税,而且按发票全额计算印花税,不扣除进项税部分。但是运费发票中记载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可以在计算印花税时扣除,例如一张运费发票中注明运费500,装卸费100,保险费
    2023-03-10
    443人看过
  • 运输合同哪些情况享有单方解除权
    旅客和托运人享有单方变更解除权:运输合同成立以后,旅客和托运人情况变化,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即不须承运人同意即可变更或解除,但需告知承运人,而承运人无权过问相对方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原因,只要旅客和托运人提出变更和解除的,均应予以变更和解除。但旅客和托运人变更和解除合同,应当依法赔偿承运人的损失并承担因变更和解除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第一,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在合同成立即购票以后,合同履行(验票登车、机、船)之前的任何时间均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不记名客票可随意转让或退票,如国内公路、铁路、内河客运的客票转让和退票,不受承运人的约束。记名客票,如机票、国际海运客票等转让,须经承运人同意,退票不受承运人限制。承运人开始履行后,旅客不能任意解除,如提前下车下船下机的,承运人不退还票款;延长旅程的,旅客须补交票款。第二、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前,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运
    2023-04-26
    41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承运人责任险的赔偿?
    承运人责任险赔偿承运人依法或者合同规定的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是根据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包装费、运费、杂费、保险费等标准进行的赔偿;在赔偿限额的条件下,保险人还应当按照本标准承担责任。如有免赔额,应先扣除免赔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签订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定必须保险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承运人责任险条款有哪些第一条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任何非书面形式的约定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均无法律约束力。第二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单载明的客运车辆从事合法客运
    2023-07-03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货物运输承运人的免责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运输是指物品借助运力在空间内发生的位置移动。具体地说,运输实现了物品空间位置的物理转移,实现物流的空间效用。运输是整个物流系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在物流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是物流的一个支柱。由于货物运输中的非贸易物资的运输往往只是贸易物资运输部门的附带业务,所以货物运输通常被称为贸易运输。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
    • 我国承运人运输合同的上诉状的情况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设立运输合同的目的是实现货物的位移。承运人的义务是安全运送,其权利是收取运费。至于货物所有权人是谁,对承运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承运人所关心的是合同相对人是否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面,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不以拥有货物所有权为前提,承运人运输合同的上诉状要求承运人留置货物以所有权为要件缺乏依据,也是不公平的。
    • 什么情形承运人可以免责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5
      法律在对旅客实行严格保护的同时,也应当充分保护承运人。本法对承运人的保护就体现在免责规定上。本条规定了在两种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旅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旅客自己寻短见从火车上跳车自杀的,承运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旅客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运人才可以免责。如果旅客对伤亡的造成只有一般过失,承运人仍应当负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免责事由应当由承运人举证。 2.旅客
    • 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承担什么责任?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哪些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
      承运人的义务 1)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
    • 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的责任都有啥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8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