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中欠款的理由与事实陈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34:18 458 人看过

有关欠款不还的诉讼问题,首先是要求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起诉书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原告和被告准确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务、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写清欠款不还的主要事实,明确提出诉讼的请求事项如要求尽快还清欠款的本息、负责本案的诉讼费等,最后附上真实的欠款欠条或借款借据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等待法院的受理、开庭和判决。

写欠款起诉状怎么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依据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一般格式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欠款xx元;判令被告支付利息多少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要写明借款发生的时间,主体,实际履行情况,对于利息和还款的相关约定等。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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