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种情形股权转让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1:21:51 411 人看过

一、有哪种情形股权转让无效

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股权转让不需要交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增值税需根据以下情形决定:

1.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交纳增值税;

2.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3.转让新三板企业股权属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暂不征收增值税;

4.个人转让上市公司免征增值税。

三、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主要包括:

1.股权转让的主体是公司股东,而资产转让的主体是公司;

2.股权转让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资产转让应当遵守民法典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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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8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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