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征地拆迁怎样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1 02:09:03 356 人看过

一、云南征地拆迁怎样维权

若遇房屋拆迁纠纷问题,您可先尝试向负责实施拆迁之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报案事宜,当然,您亦可直接向当地政府提出投诉并等待处理结果。

对于此类纷争如何公正有效地加以调处,实质上,这主要取决于争议产生的原因以及其对现实生活所带来的影响程度。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如果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拆迁过程中,涉及到诸如颁发拆迁许可证、做出拆迁决定、裁定拆迁补偿等行政行为,而被诉方对此持有异议并提起行政诉讼的话,那么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便应作为被告出庭应诉。

2.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政府通常会成为被告,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担任拆迁人,同时还作出了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设立的临时性机构,例如“拆迁指挥部”等,担任拆迁人,同时也作出了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设立的土地储备中心担任代理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案件中,若出现上述三种情况,则人民政府将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区(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拆迁时新建的大棚有补偿吗

涉及大棚拆迁事宜时,当事人将得到相应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大棚作为住宅以外的其他地上附属设施,在面临拆迁时,其拥有人有权获取相应的地上附属设施补偿。

补偿费用还应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等相关补偿费用。

关于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具体如下所述:首先,青苗补偿费的标准通常以一季农作物产值为上限进行计算;若农作物播种时间较短或者投入成本较低,亦可按照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对于刚播种的农作物,其补偿标准为一季产值的三分之一,同时需扣除工本费。

再次,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其补偿上限为一季度作物产值。

至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若能顺利获得产出,则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最后,对于多年生经济林木,应优先考虑移植处理,由用地单位承担相应的移植费用;如无法移植而不得不予以砍伐时,由用地单位根据实物实际价值给予补偿。

对于已成型的树木,则由树木所有者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砍伐,政府不予任何补偿。

关于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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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6日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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