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对于犯罪可以不追究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53:11 158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律师补充:

不追究刑事责任与免于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1、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立案后经侦察后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就此终结。

2、免于处罚:是有刑事犯罪的发生,但因其他法定情形,如行为人不满14周岁或不满16周岁等,作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3、免于处罚的前提是成立犯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入罪的情况。

【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责任的内容有哪些,哪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2、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一、刑事诉讼中附加刑包括哪些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二、并处没收财产是什么意思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作为附加刑,需要附加于主刑适用,一般不存在独立适用没收财产的情况,此时称为“并处没收财产”。三、什么是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采用强制的方法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
    2023-03-07
    19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罪犯使用武器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对罪犯使用武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第四十六条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执勤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一)罪犯聚众骚乱、暴乱的;(二)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三)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四)劫夺罪犯的;(五)罪犯抢夺武器的。使用武器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情况。二、服刑罪犯有漏罪犯新罪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已经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被公安机关发现漏罪的情形,检察机关应如何处理呢?这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具体而言,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是由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再审查起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
    2023-06-03
    42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什么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源于单位犯罪。而在我国刑法中部分单位犯罪均明确规定追究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所以在发生以上单位犯罪时,法定代表人将要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现在给大家列举几类法定代表人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单位犯罪:(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二)走私类犯罪;(三)商业贿赂类的犯罪;(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五)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六)非法经营类犯罪等。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其一,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是一个组织体,其本身享有的民事权利以及承担的民事义务,需要通过自然人的行为来实现。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的行为,将直接对其所代表的法人产生法律后果。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需要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
    2023-02-12
    298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刑事同时可以追究民事
    一、在哪些情况下刑事同时可以追究民事刑事案件立案后,被害人仍有权利寻求对民事责任的追究。具体而言,若因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该受害者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当被害人不幸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时,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也同样拥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呢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与雇主协议续签或是签订新合同,则除了劳动者明确表示愿意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各方应商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该名劳动者在现有的
    2024-07-27
    376人看过
  • 中介责任认定可以追究哪些情形
    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的情形:一: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二: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三:审查不到位。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六:隐瞒房屋弊端。一、遇到阴阳合同如何办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的处理:1、房地产销售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是骗取银行贷款的价格条款无效。如果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不得以逃税、骗取贷款为由要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房地产交易价格应为双方真实意图中的阴合同价格;2、房地产销售合同中的支付方式等其他条款在不同合同中不一致的,应当认定符合当事人真实意义的条款有效,非真实意义的条款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3、买卖双方为逃税、骗取贷款,在中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虚假成交价格。一方要求以真实成交价格订立现售合同,另一方不同意未订立现售合同的,视为房地产买卖合同未成立。原中介买卖合同无约束力,一方要求定金罚款、损害赔偿或者佣金支付的,不予支持;4
    2023-06-20
    330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一、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包括通过假意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行为,故意隐瞒了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以及其他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要看当事人是否存在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故意隐瞒有关重要事项、提供虚假情况的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
    2024-01-31
    10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法律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刑事案件不再追诉的情形:(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法律规定可以离婚的情况:1、当双方就离婚事宜协议一致时,夫妻二人就可以去民政局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2、如果夫妻不能协议离婚,一方当事人还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也无法挽回,法院就会依法判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5类具体情形和一类条件情形;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未满14岁的人和精神病人两类情形。
    2023-08-05
    364人看过
  • 盗窃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免于刑事追究
    一、盗窃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免于刑事追究免予刑事处罚,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事处罚。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1.因生活困难所迫,盗窃少量财物或盗窃近亲属、邻居等少量财物,案发后能积极退赔全部或大部分赃物,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基准刑为免予刑事处罚。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初犯盗窃罪判多长时间合理初犯盗窃罪会判几年具体由法院裁量。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2023-12-03
    459人看过
  • 犯罪中止的情况下双方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人即使是犯罪中止,也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而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放弃自己已经实施既遂的犯罪行为,不能将其定性为犯罪中止,因为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伤害已经既遂了。危险犯犯罪中止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危险犯犯罪中止的界定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危险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危险犯根本不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要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就已经构成既遂了。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时间条件: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既遂之前。(2)主观条件: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动机在所不问。(3)客观条件:在实行行为终了前,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实行行为终了后、不采取有效措施
    2023-08-01
    222人看过
  • 对于员工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1)用人单
    2023-02-19
    335人看过
  • 非法集资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被追究责任吗?
    一、非法集资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被追究责任吗?涉嫌集资诈骗罪,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定罪处罚,不知情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知情并提供帮助的,构成共犯,要追究刑事责任。二、犯罪手段具体手段(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
    2023-04-28
    85人看过
  • 责任追究包括追究哪些责任
    一、责任追究包括追究哪些责任责任追究包括追究民事责任。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二、侵权责任如何划分侵权责任的划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
    2023-04-30
    12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追究保证人的责任
    保证人作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负保证责任的行为人,法律规定其必须履行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者怠于履行,对之就应当追究责任。对此,《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14
    18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024-05-02
    49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宣告无罪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在此没有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作出何种具体
    • 刑事责任怎么追究?哪些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负有刑事责任并不表示一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人虽负有刑事责任,应不追究刑事责任: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缔约过失责任在哪些情况下可追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以下这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三、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
    • 2022年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刑事案件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
    • 可以追究对方哪些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6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通常由买方预先向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买方违约时,卖方不返还定金;卖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你们可要求供方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