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关于探视权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11:53:50 245 人看过

所谓“探视权”,即是指婚姻破裂之后,未能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亲生父亲或是母亲,如依据与配偶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由司法机关裁决的结果,严格依照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段,享有探望亲生儿女的权利。

此种“探视权”属于家庭成员权益中的一部分,源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紧密的亲子关系,系因这层特殊的亲属关系而被赋予的相应权利。

在行使此类探望权利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方面,当事人有权进行自由协商,若无法就此达成合理共识,便需移送至当地法院进行最终裁定。

若在此过程中,出现探望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况,法院有权依法暂时终止探望的权益;

待相关不利因素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先前的探望权益。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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