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1:04:33 268 人看过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

事实与理由:

作为刘某某的代理律师认为:没有必要羁押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一、刘某某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依据刘某某会见过程中的陈述,刘某某出于朋友帮忙的原因去案发现场附近,而且在附近也只是蹲着玩手机,没有参与案发事件的冲突,更没有打架和起哄闹事的行为和情节。其本人对案发事件的起因、双方人员的身份、事件详细经过、造成的后果一概不清楚、不了解。实质上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二、刘某某没有任何社会危险性

依据2015年10月9日高检会〔2015〕9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除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应当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

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同时移送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对于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提请批准逮捕书中专门予以说明。对于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据,并在提请逮捕时随卷移送。

第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应当以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危险性相关证据为依据,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认定。必要时可以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方式,核实相关证据。依据在案证据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没有补充移送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代理律师认为,刘某某虽然到过案发现场,但是其没有任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社会危险性,检察院不应当批准逮捕。

三、即使刘某某构成犯罪,也不应当羁押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7条第4款之规定: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

依据2016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以下之一情况的:预备犯或者中止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综上,代理律师认为,刘某某不构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属于不应当羁押的情况。

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XX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批捕后多久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一、批捕后多久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者在被逮捕之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实行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申请书,这个时间规定在小于十二个月。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不予批捕是否等同于不予起诉不予批捕不等同于不予起诉,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其实,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4-01-27
    233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缺点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缺点总结出以下几点:一、司法理念滞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重实体、轻程序”等思想在一部分检察人员身上仍然存在,办案中往往偏重于刑罚打击的一面,而忽视了人权保障。另外,办案人员对羁押必要性审查顾虑重重导致构罪即捕、一捕到底成为一些办案人员的主导思想。二、司法机关告知缺陷。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检察机关和办案人员往往忽视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一些当事人不知情而无法行使这一权利。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告知;二是告知不全面;三是忽视向被害人告知,导致被害人对变更强制措施的知情权的缺失,不能准确了解嫌疑人被释放的原因,容易对司法机关的决定产生猜测和误解,继而产生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三、考评机制缺失。也就是说现行的考核机制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最终目的存在一定的矛盾。为啥这样子说呢?因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中司法机关对羁押必要性的跟踪审查,最终目的是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嫌疑人予以释放或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强制措
    2023-06-14
    264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向哪个部门申请的?
    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被逮捕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进行审查,经审查决定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制度。而取保候审则是五种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所以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取保候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3-08-03
    129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审判标准
    聚众斗殴犯罪形态不存在未遂形式。只要双方已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因此,参与斗殴的人员无论在斗殴前是否已开始纠集,都构成犯罪既遂。在预备阶段,参与斗殴的人如果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开始斗殴,只能按犯罪未遂处理。根据犯罪情节和斗殴人数、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至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并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关于聚众斗殴的犯罪形态,不存在未遂形式,一旦双方实际开始斗殴,犯罪即告完成。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参与斗殴的人员纠集至斗殴地点直至双方两阵对峙准备斗殴等。犯罪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斗殴未成的情形,只能发生在预备阶段,故本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因此,聚众斗殴如果尚在预备阶段,应按该罪定罪量刑,但可以按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2023-11-13
    106人看过
  • 聚众斗殴取保候审申请怎么写?
    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事项:请求对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取保候审。事实与理由:郑某因涉嫌聚众斗殴一案,于2015年4月27日被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根据郑某供述:2015年4月25日晚,郑某路过事发地看到堂弟被人打,就空手追上去拉了一下一个人的衣服,沒打到人,有人报警就主动离开了打架现场。首先,本案犯罪嫌疑人郑某虽然到达了事发现场,但是因为路过看到堂弟被人打,本想帮忙的,并不是被纠集去聚众斗殴的。因此,郑某不属于聚众斗殴的积极参与者,并且也沒有参与打架,也沒有造成严重后果,故郑某构成聚众斗殴的证据不足。其次,郑某家庭比较特殊,父亲早年患精神病离家失踪,母亲在郑某三岁时回四川老家未归,兄弟俩外出打工,相依为命,非常可怜。综合上述意见,建议贵局对郑某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郑某愿意遵守法规,配合司法机关办案,诚望批准为感。此致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申请人:xx律师2015年5月25
    2023-04-02
    470人看过
  • 被逮捕后多久可以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犯罪者在被逮捕之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实行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申请书,这个时间规定在小于十二个月。在这个时间期限内,逮捕者应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从而才能完美的完成申请书的提交任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被逮捕后多久可以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
    2023-04-13
    93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有哪些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有哪些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有:1.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2.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3.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4.听取办案机关的意见;5.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6.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如下:1.程序启动。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继
    2023-03-03
    232人看过
  • 聚众斗殴的危害性
    “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中只要一方达到三人以上,有互殴的故意或是双方在事情进展中产生了互殴的故意都是可以按照该罪来处罚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在人多的时候,控制好心情,不得随意起冲突,否则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实例确不在少数,而该罪的伤害的结果,也不像故意伤害罪中伤害的结果要求达到轻伤以上,否则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该罪
    2023-03-16
    184人看过
  • 聚众斗殴取保候审申请书多久会被批准?
    一、聚众斗殴取保候审申请书多久会被批准?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看案情。如果被刑事拘留,建议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到看守所会见,详细了解涉嫌的准确罪名和案情,针对案情确定辩护方案,向司法机关提交律师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具有程序复杂多变的特点,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侦查阶段是非常重要的阶段。二、取保候审到期后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满,可以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
    2023-06-04
    391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什么时候申请合适一点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什么时候申请合适一点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合适时间是:一般要选择在案件基本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侦查机关尚未决定提请批准逮捕之前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二、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哪些原则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原则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比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司法中立原则。1.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具体化。“减少羁押”、“逮捕与羁押分离”的理念的确立才能最终的保障人权。2.比例原则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也体现了相应性原则,既要考虑羁押的适当性,又要考虑其适度性。3.无罪推定原则羁
    2023-11-02
    230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必须满足哪些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聚众斗殴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2、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结伙斗殴;3、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聚众斗殴罪;4、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二)客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三)主体要件聚
    2023-07-04
    399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是在什么时间段交?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一般要选择在案件基本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侦查机关尚未决定提请批准逮捕之前提交。一般刑事案件,刑拘期限是七天,因此在刑拘后的第三、四天就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来。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刑拘期限为三十日的,律师可以在刑拘后的第二十五天的这个时点提出来。如果是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刑拘期限为十四天,可以在刑拘后的第六至七天提出来。对于暂时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之后及时申请。了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要理由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
    2023-04-28
    347人看过
  • 聚众斗殴多少人最多构成聚众斗殴罪?
    斗殴故意的,双方人数之和达到三人以上能构成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其中的“众”,即为持斗殴故意的双方人数之和达到三人以上,而不要求双方都达到三人。因此,只要持斗殴故意的双方人数之和达到三人及以上,双方即可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纠集众人打架会构成聚众斗殴罪吗纠集众人打架不一定会构成聚众斗殴罪,若是同时满足以下的要件,罪名成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
    2023-07-25
    159人看过
  • 聚众斗殴的几个必要条件
    聚众斗殴的必要条件: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4、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几个人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构成聚众斗殴罪最低要几人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聚众斗殴如何定罪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刑法》
    2023-07-24
    250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聚众斗殴被羁押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聚众斗殴被羁押,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定罪量刑。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
    •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抢劫罪的解释是哪些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6
      检察机关在宪法中的定位为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在基本原则中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既要监督司法机关惩治犯罪不利的行为,又要监督其侵犯人权的行为。后者过去在立法层面上规定的不够具体且有疏漏。新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容,着力发挥其在保障人权中的作用。根据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捕后羁押必要性仍应当进行审查。那么由哪一
    • 审查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可能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可以提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除了批准逮捕的检察部门依据职权启动外,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通过申请启动。申请人应当向刑事案件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初审,并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审查羁押必要性有必要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可行。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保障人权。具体的说就是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羁押。尽量减少羁押,大幅度降低羁押率。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审查对象是看守所关押人是否合法关押,是否有超期关押,是否有不必要的关押。
    • 应该申请取保候审还是羁押必要性审查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2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前,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应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至法院受理案件前,既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法院受理案件后,既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