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对材料保管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9:42:20 413 人看过

承揽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和数量提供。定作人按约提供材料后,该材料处在承揽人的占有之下,因此承揽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保持材料的质量状态,防止材料非正常损耗,从而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

所谓的妥善保管是指承揽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照本行业的一般要求,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合理的场地、采用适当的保管方式,防止物品毁损和灭失。承揽人可以自己保管材料,也可以将材料交给第三人保管。承揽人将材料交给第三人保管的,不得给定作人增加不合理的费用。由于承揽人未尽保管义务,致使材料的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自负费用补齐、更换与定作人提供材料同质同量的材料,因此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造成迟延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材料是不可替代物的,由于承揽人的原因致使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赔偿定作人材料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材料交给第三人保管的,承揽人对第三人的保管行为向定作人负责。材料因自身性质产生的自然损耗的,承揽人如果已尽妥善保管责任的,承揽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定作人隐瞒材料瑕疵的,承揽人在尽妥善保管义务的前提下,对材料的毁损、灭失以及因材料产生的工作成果瑕疵不承担责任。材料因为不可抗力而发生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已尽妥善保管责任的,承揽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在交付前,工作成果是在承揽人占有之下的,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工作成果,保证工作成果如期交付。工作成果须实际交付的,交付前,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工作成果。如果承揽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工作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自负费用准备材料,重新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因重作而迟延交付的,承揽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工作完成后,承揽人按照约定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迟延受领的,定作人承担迟延受领期间工作成果的风险,即在承揽人交付至定作人实际受领期间,工作成果发生毁损、灭失的,定作人仍有义务按照约定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及其他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单位能否与个人签订承揽合同,承揽人的责任
    一、单位能否与个人签订承揽合同单位和个人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签订承包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承揽人的责任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
    2024-01-31
    142人看过
  • 承揽人擅自变更材料怎么办
    承揽人应当恢复原状,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约定的,承揽人在工作中应当以该原材料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因此造成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质量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修理、更换、减少报酬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一、民法典中承揽合同权利义务可否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地规定,承揽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转让,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二、装修工受伤,房东有责任吗请人装修工人受伤,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装修工与房东之间是劳务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一
    2023-06-22
    138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中承揽人受伤定作人不应承担责任
    2009年7月,刘某某和张某口头约定,刘某某给张某装修旺旺园KTV,张某提供材料,刘某某提供工具,张某给刘某某支付装修费10000元。装修时张某未审查刘某某是否具有装修资质。施工中,张某未限定刘某某每天工作时间,只是约定20日内必须完成装修全部工程。刘某某为了赶工期,每天雇二至三人装修,张某每天去装修现场两三次,监督装修质量,由于张某的督促,刘某某有时要加班到晚上十二点。后刘某某在装修中被坠落的不锈钢钢板划伤左手掌,被送到医院就诊,住院治疗17天,经诊断其左手第2-5指屈肌腱断裂,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9万元。庭审中张某辩称,本案是承揽合同纠纷不是雇员损害赔偿纠纷,故刘某某在承揽作业中造成的损失不应由其赔偿。惠农区法院审理认为: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即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控制、
    2023-06-09
    57人看过
  • 承揽合同财产侵权,承揽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承揽合作的期间内,承揽人难免会遭受到一些损失,尤其是财产损失方面。众所周知,承揽人和定作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互相合作,争取利益最大化。那么,承揽合同财产侵权,承揽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接下来对这一财产纠纷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1、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023-03-01
    372人看过
  • 签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吗,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一、签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吗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
    2023-06-17
    270人看过
  • 承揽人受伤责任归属问题
    口头承揽人受伤一般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定作人对其自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定作人不赔偿其损失。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是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以承揽合同的设立为前提,合同设立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工作完成的标志是工作成果的产生。因此,承揽注重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本身。承揽关系的标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过程。当然,工作成果的取得无疑要通过承揽人付出一定的劳务,但承揽法律关系却不是提供劳务。承揽人如果仅仅进行工作而没有工作成果,对于定作人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关于工人干活受伤由谁来承担责任工人在干活中受伤,如果雇主和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那么雇主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承揽关系,雇主没有过错的,由工人自行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
    2023-08-06
    304人看过
  • 共同承揽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共同承揽人如何承担责任共同承揽,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承揽工作。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人称为共同承揽人。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对全部工作承揽向定作人负责。若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其都应无条件地承担。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
    2023-03-25
    239人看过
  • 公司可以和个人签定承揽合同吗,承揽人的责任
    一、公司可以和个人签定承揽合同吗公司和个人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签订承包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承揽人的责任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
    2024-02-09
    53人看过
  • 承揽人有瑕疵后担保责任怎么理解
    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的理解: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将符合约定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做人,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应当对此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揽人有哪些权利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者补齐以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4、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催告定作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揽人对定作人因不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
    2023-07-27
    90人看过
  • 什么是承揽人的保管义务
    所谓承揽人的保管义务,是指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义务。关于承揽人的保管义务,在实务中应当注意如下问题:1、承揽人妥善保管的对象不仅包括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还包括承揽人自身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事实上,承揽人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义务,是承揽合同订立的根本要求。无论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保管不善,还是对其自身完成的工成果保管不善,都会导致承揽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结果。2、所谓妥善保管,其判断标准是承揽人尽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如果承揽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即可以认定为未尽或未完全尽妥善保管义务。3、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值得指出的是,并非任何状况下的材料或者工作成果的毁损、灭失都由承揽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承揽人已经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是
    2023-02-16
    477人看过
  • 承揽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以及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承揽人的权利有可以承揽辅助工作由第三个人来完成,义务有需要承揽人提供并且妥善保管材料,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承揽人需要承担在完成的过程当中,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需要赔偿。一、承揽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承揽人权利和义务如下:1.承揽人权利(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义务(1)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2)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3)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时的义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保管义务】承
    2022-04-08
    171人看过
  • 共同承揽人及受让人如何承担责任?
    共同承揽人的责任承担是: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若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其都应无条件地承担。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以向其他共同承揽人追偿超出其实际应承担部分的责任份额。一、加工合同和承揽合同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二、民法中搬运合同是否是承揽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搬运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而应该属于运输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
    2023-03-02
    209人看过
  • 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有: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等。民法典中修车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吗?修车属于承揽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修车属于修理,所以是属于承揽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
    2023-08-13
    293人看过
  • 承揽人受伤哪个来承担法律责任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作为平等的合同主体,对其行为的后果应该依法自行承担。承揽方在承揽工作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其责任应当由自己承担或者由其合伙人与其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承揽合同具有什么特征1、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人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2、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人所要求的,由承揽人所完成工作成果。该工作成果既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3.承揽合
    2023-03-28
    42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承揽人需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尽保管义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依《合同法》第256条第1款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提供材料的负有以下主要义务: 1、定作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符合约定数量和质量的材料。该材料主要指承揽工作所必须的原材料,如制作家具的木材,制作衣服的布料等。 2、定作人在接到原材料不合格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补齐或者更换原材料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因定作人迟延补齐、更换的,工期顺延;定作人未采取措施补齐、更换的,承揽人有权解
    • 承揽人提供资料有何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8-25
      如果当事人在承揽合同中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并约定了提供材料的时间、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准备材料。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由哪一方提供材料的,但根据合同条款或者通过补充协议、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应当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合同中如果约定了材料提供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准备材料时,还应当备齐有关的资料,如发票、质量说明书等说明文件。如果明确由承揽人提供材料,但是
    • 承揽合同中原材料的风险责任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其特征是:①以完成一定工作为内容的合同。承揽合同和劳动合同不同,它的标的不是承揽人的劳动,而是劳动成果。不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成果,也不论成果在客观上有无财产上的价值,均可作承揽合同的标的。②承揽标的物总是具有特定的性质。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从而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③承揽人对完成工作的质
    • 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揽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19
      承揽合同是由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种类包括:加工合同、定做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等。在承揽合同成立后,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进行加工、定做等活动。在此过程中可能造成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一般表现为侵犯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 假如承揽人依照定作人的指示、要求来作业,那么其虽然实施了侵权行为,但由于其没有主观上的过错,故不构成侵权。此时侵权责任
    • 怎样担保共同承揽人的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3
      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对全部工作承揽向定作人负责。若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其都应无条件地承担。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以向其他共同承揽人追偿超出其实际应承担部分的责任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