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人能否担任担保人
能。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体如下: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银行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不会审查担保人是否有贷款,因为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2.在为他人担保时,相关条款、款项支付形式等一定要以字据的形式体现,若双方发生纠纷,也不至于有理说不清。所以,做担保人,一定要对借款人非常了解,因为一旦借款人出现任何问题,如果不能正常还款,都需要担保人来承担后果。
二、担保人被起诉后对家人会有什么影响
做担保人被起诉不会连累家人。担保人被起诉一般是不涉及家人财产的,对家人无影响。如果涉及对担保人财产的继承问题,则担保人的继承人对担保人的债务也是一起继承的,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继承多少,在多少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担保人担保有效期到什么时间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n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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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未能按期偿还担保人提供的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4-12-11在正常情况下,担保人提供信用债务保障时并不一定需要承担代为偿还贷款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和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当借款方未能按期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时,担保方理应承担起借款人所欠债务的偿还责任。不过,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并没有就债务人提起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将无需再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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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更换贷款担保人?山西在线咨询 2025-01-12在贷款期间,担保人可以更换。根据相关法规,更换担保人并没有不可行。担保是指当事人依据法规或双方协商一致,以保证债务人按照债务要求履行义务,维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担保合同而成立。担保活动应遵守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下,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除非法律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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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还不起,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7首先,要分清担保人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①一般保证: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追偿,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担保人才承担还款责任; ②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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