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报复将他人3瓶农药毒死38.5亩螃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9:51:49 304 人看过

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为报复竟然向他人承包的两处蟹塘分别投毒,致使他人养殖的38.5亩螃蟹、虾及鱼全部死亡。近日,江苏省高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刑事案件。

2008年3月26日清晨,在高淳县某养殖基地养螃蟹的孙某一早起来,发现自家蟹塘面上白白地漂浮着一片蟹苗、死虾及死鱼。正在孙某对着一塘死蟹发呆时,电话响了,那头是妻子王某的哭声,“村上承包的鱼塘被人下毒了,螃蟹全死了!”孙某头脑“嗡”的一片空白。在反应过来后,孙某及家人赶紧报了警。

案件很快侦破了,投毒人正是前不久与自家发生矛盾的李某。李某交待,因其与孙某的妻子王某发生矛盾,继而产生了报复孙某家的想法。3月25日晚8点,其开车前往孙某在养殖基地的蟹塘处,将事先准备好的3瓶甲氰菊酯农药倒出,与路边泥巴搅拌捏成小泥块装入塑料袋中,见四下无人后将袋中五分之三的泥块扔入蟹塘;随后,李某又驱车前往孙某所在村,至次日凌晨3时许将剩余的泥块扔入孙某村内承包蟹塘内。因农药药性剧烈,孙某两处共38.5亩蟹塘内的蟹苗、鱼虾全部死亡,损失价值2万余元。

高淳法院于6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卞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全盘承认,并表示自己现在很后悔。开庭审理期间,卞某的家人代卞某全额赔偿了孙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卞某出于报复目的,以投毒的方法破坏他人经营的水面养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被告的认罪态度及对被害人积极赔偿等情节,依法判决李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6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吃完螃蟹别喝茶
    法律综合知识
    柿子、梨、羊肉也不宜于螃蟹同食螃蟹不仅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而且营养丰富,蛋白质的含量比猪肉、鱼肉都要高出几倍,钙、磷、铁和维生素A的含量也较高。此外,螃蟹还富含谷氨酸、甘氨酸等多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螃蟹虽好,饮食禁忌也不少,最好避免与下列食物同食:柿子:每年螃蟹大量上市的季节也正是柿子成熟的季节,但螃蟹与柿子却是餐桌上的“冤家”。蟹肉中富含蛋白质,而柿子中含有大量的鞣酸,二者同食,柿子中的鞣酸可使蟹肉中的蛋白质凝固成块状物,食后难以消化,长时间停留在肠道内还会发酵腐败,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适。茶水:许多人吃完螃蟹后总是习惯性地喝点茶水,以为这样可以助消化。殊不知,这样反而会引起消化不良。一方面,吃螃蟹时饮茶水,会冲淡胃液,不仅妨碍消化吸收,还降低了胃液的杀菌作用,为细菌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茶水和柿子一样,也含有鞣酸,同食会引起肠胃不适。梨:虽然梨是缓解秋
    2023-06-07
    168人看过
  • 网购螃蟹挺便宜真假死活很闹心
    正宗阳澄湖大闸蟹2.3-2.4两母蟹(4只起卖,8只包邮),一口价24.8元。昨天,记者在一些网站看到,借着过节,不少卖家网上叫卖大闸蟹,因为价格相对便宜,吸引了不少市民网上购买。一家网店老板表示,中秋期间,他们一家店的营业额达到10万元。不过,专家指出,网购螃蟹存在快递公司不负责保鲜,死蟹、撑脚蟹难退货,消费者维权取证难等风险,消费者在网购的各个环节都要多留个心眼。网购螃蟹比专卖店便宜不少市民刘小姐在网上购买了10只阳澄湖蟹,昨日她收到货。据刘小姐介绍,她买的阳澄湖母蟹每只重约2.5两,售价22元/只。蒸了两只吃了,都有黄,还不错。记者在某知名网上交易平台输入大闸蟹3个字进行搜索,立即有785家店铺信息弹出。这些网络卖家大多是在苏州、上海等地,所推出的螃蟹礼盒也让人眼花缭乱。价格低廉,成为网上大闸蟹吸引人的卖点。记者了解到,以阳澄湖大闸蟹为例,在南京专卖店的价格是,3两公2.5两母的蟹售
    2023-06-07
    396人看过
  • 偷盗螃蟹怎样判刑的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关于偷盗螃蟹怎样判刑的要看情况。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1)、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持
    2024-01-30
    361人看过
  • 男子为报复前妻投毒4人误食毒奶身亡
    为报复前妻李某,而将三瓶注入毒鼠强的饮料放在李某家门前,不料,却被在外玩耍的小朋友误食,花儿一样的生命在瞬间陨灭。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判处投毒人李书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书坤因其前妻李某与其离婚而预谋报复李某及其家人。2000年5月21日晚,李书坤将注入毒鼠强的娃哈哈饮料三瓶投放在安徽省涡阳县曹市镇的李某家门旁。次日早上,该有毒饮料被路过此处的路某、路某某拾到后与其奶奶、伯母共同饮用,造成四人中毒,其中路某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路某系毒鼠强中毒死亡。2000年5月22日,被告人李书坤得知其昨晚投毒致人死亡后,将剩下注有毒鼠强的饮料数瓶扔至涡阳县龙山镇某村南地一机井处外逃。5月26日下午村民王某的三个子女在该地点拾两瓶饮料饮用,三人均中毒死亡。经法医鉴定,三人系中毒性休克死亡。2008年2月21日晚,被
    2023-06-11
    346人看过
  • “哄抢螃蟹”背后的执法盲区
    只有让执法部门严格恪守法律法规,让法律的威慑力得到有效的发挥,才能在实际上倒逼人们约束自己的哄抢行为。10月15日,一辆面包车在长沙AA中路与BB塘街交汇处与一辆吉普越野车发生剐蹭,面包车上大量螃蟹跌到地上,被路人一抢而空。群体哄抢不断发生,问题出在哪里?不能就此得出中国人素质低的结论,归根结底与其背后的执法困境是分不开的。法不责众的心理预期乃是造成群体哄抢事件的罪魁祸首,但对于群体哄抢的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金。对于群体哄抢事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刑法在量刑上也作了具体的规定。所以,不管是参与群体哄抢的情节严重与否,对于参与者,都是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的。在此语境下,群体哄抢行为没有得到遏制,就在于现实过程中执法的疲软。客观来讲,也正是由于哄抢者要么被纵容,要
    2023-04-24
    165人看过
  • 投毒误将他人毒死什么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投毒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是过失投放毒品致人死亡的,是会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标准1、标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2、法律规定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
    2023-06-02
    235人看过
  • 2022年长江禁渔期能捉螃蟹吗?
    禁渔期长江捉螃蟹有没有事,是需要根据当地发布政策的来决定。但是,如果是生产性钓鱼的话肯定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禁渔期捕鱼量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11
    499人看过
  • 在我国偷窃螃蟹犯什么罪?
    一、在我国偷窃螃蟹犯什么罪?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而根据我国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是1000原至3000原以上。因此,对于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至少应该是1000元。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盗窃罪?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2、盗窃既遂与未
    2024-02-06
    77人看过
  • 禁渔期间长江可以捉螃蟹吗?
    禁渔期长江捉螃蟹有没有事,是需要根据当地发布政策的来决定。但是,如果是生产性钓鱼的话肯定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禁渔期捕鱼量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11
    343人看过
  • “法律顾问”进省委安徽首吃“螃蟹”
    12月16日上午,来自我省法律界的5名资深人士,从省委书记张宝顺手中接过聘书,正式成为省委首批法律顾问。安徽省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还是第一个。能被选为省委的法律顾问,必定是行业内的重量级人物。首批五位专家为张腊梅、程雁雷、蒋敏、汪晖、吴椒军,他们分别来自高校、行政学院、律师事务所、法院,涵盖法学教学、研究和实务等领域。其中,张腊梅、程雁雷、吴椒军来自高校、行政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蒋敏和汪晖则分别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省高院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我省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高省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作为决策机构,省委更需要具备高专业水准的法律顾问,来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相关人士表示,省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国还是第一家。这五位法律界的资深人士,将在党内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发挥智库的作用。据了解,张腊梅和程雁雷同时也是省政府的法律顾问。省政府的法律顾
    2023-06-06
    482人看过
  • 天价月饼刚走天价螃蟹又来了_消费维权
    中秋将至,据媒体报道,动辄七八百乃至上千元的“天价月饼”至今还没在市面上出现。在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主办的“中国月饼文化节”上,主办方明确表示,今年月饼价格整体回落,天价月饼基本消失,过度包装得到了有效遏制,“月饼已经回归到传统节日食品的真实面貌”。一度泛滥成灾的“天价月饼”终于降温了,这无疑是个好消息。然而,是否因此就能说“过度包装”这一久为人们诟病的痼疾已经销声匿迹了呢?事情恐怕还没有这么乐观,9月3日的《东方早报》报道说,南京高淳出现售价高达99990元名为“黄金龙凤蟹”的两只装螃蟹礼盒,规格为公蟹300克、母蟹200克,它的外包装为纯金盒子,赠品为纯银的蟹八件。走了“天价月饼”,来了“天价螃蟹”,过度包装并未消失,只不过是换了个“寄主”罢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两只螃蟹根本值不了近十万的天价,同一家公司出品的另一款名为“至尊蟹”的八只装螃蟹礼盒,规格同样为公蟹300克、母蟹
    2023-06-07
    280人看过
  • 男子给情人下老鼠药恐吓毒死其丈夫
    老俞,今年60多了,是桐庐县桐君街道某自然村村民,情人方芳比他小二十岁。这五六年来,两个人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同时两人各自都有自己的家庭,为便于来往,方芳认了俞某做干爹。据老俞供述,他和方芳认识十多年了,曾经在同一个厂上班,后来慢慢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他为她花了很多钱,方芳却对他耍花腔,这几年还跟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关系,为这事,他质问过方芳,也找这个男人谈过,叫他好自为之,结果却被他们一顿骂。老俞不甘心,找到方芳的公公说方欠他一万块钱,放话要死到方家去。2009年12月4日晚上,方芳赶到老俞家里,把他一顿臭骂,还说要断绝关系。老俞心里憋屈得很,他觉得连八月半这样重要的日子,方芳都没有送东西给他,现在又骂到家里来了,实在气不过。正好前段时间买了四五包老鼠药,就想吓唬吓唬她,给她一个教训。12月5日凌晨,老俞用塑料袋装着这些老鼠药,偷偷钻窗进入方芳家厨房,看到他们家厨房桌子上的小面盆装着一
    2023-06-11
    342人看过
  • 螃蟹养殖技术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螃蟹养殖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五)风险责任的承担;(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一、技术服务合同民法典内容有哪些?根据《民法典》中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定义】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
    2023-03-11
    415人看过
  • 投放毒药误将牲畜毒死犯啥罪
    若行为者向家畜中投入有毒物质致使其死亡,则此种行为可能被视为故意损毁财物犯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首先,当行为人故意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进行毁损,且该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或者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时,这种情况便符合了故意损毁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其次,倘若行为人是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报复他人或者出于其他个人目的而采取行动,例如毁坏机器设备、伤害耕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来破坏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破坏生产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4-21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一男子将另一男子脖子抓伤并扬言将其报复,报警会如何判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脖子抓伤顶多是轻微伤,最多就是行政拘留而已。
    • 9斤螃蟹收900元应该怎么样处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8
      9斤螃蟹收900元怎么处罚:7月30日,市民赵女士花500元从市场购买14只螃蟹在饭店加工,“蒸8只炒6只,饭店就是用葱姜炒一下。”她说,想的是在本地加工,不会贵得离谱,当时就没有问价钱。但结账时,朋友说价格不对,螃蟹加工费很贵。其提供的消费单据显示,螃蟹(自带)一栏为9(斤),单价100元,共900元。后经双方沟通协商,顾客实际支付500元加工费。当地物价局表示,涉事海鲜馆未对加工费明码标价,勒
    • 因为我朋友被别人鸥打他又去报复结果将人打死会判几年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您可以问题描述清楚一点吗建议您免费来电咨询,详细说明您的情况,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 因农药问题致农作物死亡一亩地应赔偿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1
      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作物死亡的,因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的作物死亡,下次注意就是了。如是假农药(首先看看农药的3证一号,就是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和生产日期,是否在合法有效的范围内)如果3证1号不合法有效,特别是农药登记证,应在农业部登记的作物和范围内使用,生产厂家不得擅自修改使用作物,如不是农业部登记范围或者其他证件不合法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要陪你所有损失。如果是经销商推广不当引起的应有经销商负
    • 一瓶啤酒喝死3瓶能赔多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7
      1、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索赔2瓶损失,因为本案是经营行为,不是消费者消费行为; 2、如果依据违约责任起诉,客人流失并非属于违约,所必然导致的后果和损失,也不属于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无法获得赔偿;只能要求赔偿一瓶啤酒损失,以及来往运输费或维权主张支出; 3、如果依据侵权责任起诉,本案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责任竞合?值得商榷!客人流失损失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之后果,亦难证明其因果关系?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