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具体审查起诉任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9:13:16 322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任务具体有:

1、必须查明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2、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3、必须查明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

一、死刑复核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

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

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

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

1、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

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2、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

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二、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的“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三、经济犯罪侦查程序是怎么样的

经济犯罪侦查程序是:

1.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

2.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3.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注意的要点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意见书后,指定检察人员审查以下内容:(一)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二)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等;(三)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四)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二)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三)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四)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五)
    2023-04-22
    292人看过
  • 审查起诉的检察官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2、是否追责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3、附带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023-03-22
    53人看过
  • 检察院移送起诉的审查时限
    一、检察院移送起诉的审查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哪些案件可以决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在侦查当中把事实搞错了,或者对
    2023-06-11
    221人看过
  • 起诉审查期限的检察院规定
    众所周知,凡是需要公诉的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为保障人民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内审查起诉重大案件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还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将重大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延长一个半月。但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也就是说,如果案件是重大复杂案件,再加上两次延期、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期两个月,一个案件可以移送审查起诉转起诉,最长6.5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如下: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应当在7日内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审查期限计入审查起诉期限。2.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认真审查。3.讯问犯罪嫌疑人。4.听取辩护人、
    2023-06-30
    257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有哪些
    1、标题。为“询问笔录”。2、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3、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4、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5、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一、审查起诉的内容(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
    2023-04-04
    468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的原因有哪些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有改变管辖的、补充侦查的等情形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
    2023-03-04
    197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一定被起诉吗,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一、检察院批捕后一定被起诉吗批捕的案件还是需要通过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才会被进行公诉,如果没有通过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话,检察院将会打回给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进行重新调查,重新调查之后可以再次交由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能够进行起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二、审
    2023-06-23
    326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中止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暂停审查的条件包括:1. 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2. 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纠正违法行为;3. 审查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上诉;4. 如果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误,要求复议或提交复议,进行复议和审查。检察院暂停审查的条件包括:1.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2.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纠正违法行为;3.审查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上诉;4.如果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误,要求复议或提交复议,进行复议和审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暂停审查。 哪 些 情 况 下 检 察 院 可 以 中 止 审 查 ?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或者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
    2023-09-24
    97人看过
  • 检察院如何具体审理变更起诉罪名?
    检察院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检察院如何撤回、追加、补充、变更起诉?一、情形1、撤回起诉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2、追加、补充起诉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审理的。3、变更起诉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
    2023-07-06
    369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证据审查怎么进行?
    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
    2023-02-24
    286人看过
  • 审查批捕的检察官审查起诉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审查批捕的检察官审查起诉回避的理由有哪些?避的理由,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实施回避所必备的事实根据。从理论上讲,可作为公安司法人员回避根据的情形主要是他们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以至于难以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为了使这一抽象的根据具有可操作性,各国刑事诉讼法一般均明确设定了若干个符合这一根据的事实情形,使其成为回避的法定理由。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对回避的理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如果本身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其他当事人,那么他们的实体利益和诉讼目标就会与其所担当的诉讼角色发生激烈的冲突,他们极可能会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进行诉讼活动,以至于难以使各方当事人受到公正的对待,也难以对案件作出公正客观的处理。同样,这些人员如果是某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很可能出于亲情而对该当事人予以偏袒,或使其他当
    2023-06-03
    313人看过
  • 检察院能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具体有哪些
    检察院能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现今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多久开庭检察院移交到法院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开庭。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
    2023-07-27
    192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侦查包括哪些具体的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包括: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5、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破坏选举罪有谁管辖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破坏选举案属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均有可能有管辖权。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系利用职权实施破坏选举,则该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
    2023-06-25
    86人看过
  •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进行哪些审查工作?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包括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清楚、是否遗漏了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是否遗漏了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检察院审查起诉包括哪些方面?检察院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对涉嫌犯罪案件进行起诉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以确保起诉的证据和起诉的事实符合法律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案件证据的审查:检察院需要对案件中的证据
    2023-08-22
    34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检察院检察官具体有哪些方式审查起诉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7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 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
    • 人民检察院有哪些审查起诉的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1、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的任务具体有: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有什么任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2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具体任务是: 1、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真实充分; 2、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3、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四、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其它内容。
    • 检察院起诉程序有哪些具体的流程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30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的起诉的流程是: 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经过人民法院法庭审理后,需要分别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 检察院中止审查怎么办,具体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08
      检察院中止审查后一般需要等待中止事由消灭,比如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的,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等其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后继续审查。案件相关连的,等另一案审结后继续审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