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判断犯罪既遂是否是成立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1 08:10:50 54 人看过

一、应该怎样判断犯罪既遂是否是成立的

刑法上对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是:

1.结果犯是以法定结果的出现为既遂。

2.危险犯是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

3.行为犯是指以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的程度就成为既遂。

二、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犯罪既遂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2.责任不同。犯罪既遂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

3.阶段不同。犯罪既遂已经完成犯罪阶段,犯罪未遂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达成预期后果。

三、犯罪既遂法院多久判刑

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投毒罪既遂犯被定罪后,应该怎样判刑?
    投毒罪既遂犯判刑如下:1、投放危险物质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六岁以下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投毒罪量刑标准一般情况下,目前我国并没有投毒罪这个罪名,只有投放危险物质罪。行为人投放危险物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法院判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法院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导致别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4
    370人看过
  • 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一、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其对象是黄金、白银或者国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贵重金属。其他贵重金属,在这里是指除黄金、白银之外的诸如铂、铱、锇、钌、铑、钛、钯等为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贵重金属,是指具有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一般的非贵重金属或虽为贵重金属但尚未为国家禁止出口的,则不能构成本罪对象。对非贵重金属进行走私的,亦不能以本罪论处。应当指出,贵重金属,不仅指其自然本身,而且还包括含有贵重金属成份的各种制品、工艺品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走私行为基本一致,具体可参见有关介绍。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亦可
    2023-04-20
    53人看过
  • 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一、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专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印章不构成本罪。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如行为人根本不知道所承制的印章是他人无权要求制作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取得某种利益,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是为了实施其他
    2023-04-20
    210人看过
  • 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一、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3、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二、帮助毁灭证据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帮助毁灭证据,严重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2、因为行为人毁灭证据的行为造成错案;3、在大案、要案中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造成一定的恶劣的社会影响;4、帮助多人及多次帮助他人毁灭证据;5、犯罪动机特别恶劣的、犯罪手段特别狡猾等情形。三、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在取保候审期间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六)擅自改
    2023-04-20
    342人看过
  • 怎样判断拐卖儿童罪是否成立?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构成条件是: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接到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要判断是否构成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应当判断是否具备以下要件: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2、客观方面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解救要求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
    2023-07-07
    265人看过
  • 与非罪怎样判断,怎样判断抢劫罪既遂
    抢劫罪属于行为犯,不论取得财物作为犯罪完成的标准。但是实际上抢劫罪一样存在罪与非罪、既遂未遂的问题。抢劫罪与非罪怎样判断我们应该怎样判断抢劫罪既遂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一、抢劫罪与非罪怎样判断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
    2023-03-16
    394人看过
  • 结果犯的成立和既遂犯是怎样的意思
    一、结果犯的成立和既遂犯是怎样的意思既遂犯可以判定为结果犯结果犯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是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刑法中的结果犯有很多,如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奸罪中,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上这些犯罪,都是以伤害结果为定罪依据的,要造成相应的法律后果,才能定罪,这就是结果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4-01-19
    53人看过
  • 犯罪预备阶段是否可能成立犯罪既遂
    不可能。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不同犯罪阶段,这些不同的犯罪阶段是各自独立、互相并列或排斥的,是这个犯罪阶段,就不可能是另一个犯罪阶段。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4-15
    340人看过
  • 怎么判断毒品犯罪既遂
    1、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2、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3、运输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地方时,也是犯罪既遂。4、制造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制造毒品罪应以实际上制造罪品为既遂标准,至于制造出来的
    2023-02-24
    451人看过
  • 犯罪既遂消极应该怎样办理
    正常按照办案程序进行办理,不影响正常的取证和调查。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总之,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尤其在司法系统,凡事都要讲求证据,证据是刑事案件的核心,如果罪犯不承认犯罪事实,那么就收集证据,刑事侦查机关也会调查取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一、犯罪既遂的类型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
    2023-03-21
    61人看过
  • 应该怎样认定盗窃犯罪既遂?
    一、应该怎样认定盗窃犯罪既遂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2、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二、盗窃罪开庭家属要去吗盗窃罪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后,到达法院开庭审理了,则:1、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在讯问、审判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
    2023-04-20
    85人看过
  • 应该怎么样判断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情节是否严重
    《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为“情节严重”:(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2)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国(边)境的;(3)偷渡时对边防、公安人员等使用暴力相威胁的;(4)介绍、引诱多人一起偷渡的;(5)在偷越国(边)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6)有其他严重行为的。此规定,在实践中认定该罪时仍可参照。具体地,应结合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行为的方式及造成的后果、偷越国(边)境的次数等因素予以全面分析,综合认定。对那些边民、渔民为探亲访友、赶集、过境作业等原因偶尔非法出入国(边)境;或者是为贪图省事而非法出入国(边)境,情节不严重的,以及因听信他人唆使、不知道偷越围(边)境是违法行为而偷越国(边)境等情况,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在国(边)境地区误出误人的,更不应作为偷越国(边)境罪处理。偷越国(边)境的一般违法行为,可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批
    2024-01-16
    465人看过
  • 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一、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这与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相同的。两者所不同之处在于,本罪的侵权具有间接性,即对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犯是由非法复制、出版或者其他制作行为直接造成的,行为人的销售行为只不过是前述直接侵权行为的延续,或者说是对直接侵权行为的一种帮助。也正因如此,其危害性比侵犯著作权罪相对要小些。(二)客观方面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销售是本罪客观行为的具体内容,销售仅指将侵权复制品向消费者出卖,非销售营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是销售而是赠与、出借或收买自用等,均不符合本罪行为特征。(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主体。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主体应
    2023-04-20
    465人看过
  • 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
    一、应该怎样判断是否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应当根据《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来判断是否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倒卖车船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2、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4、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
    2023-04-20
    3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样判断贪污罪是否既遂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根据刑法规定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
    • 2022年犯罪构成是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6
      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一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主张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
    • 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应采取:(一) 犯罪既遂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4
      判断犯罪成功的标准应当采用结果犯罪、行为犯罪、危险犯罪或者即时犯罪。犯罪是指犯罪人执行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犯罪是指犯罪行为的法定结果,犯罪是指犯罪行为完成,完全符合要求,危险犯罪是指犯罪行为足以造成的特殊危险状态。
    • 犯罪中止是否构成犯罪既遂中止是否构成犯罪既遂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5
      至于犯罪中止,目前的通说基本上认为犯罪既遂后不再有犯罪中止。
    • 犯罪构成能判断既遂未遂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4
      能。 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通常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否齐备来判断的。如果相关犯罪要素已经齐备,一般认为犯罪既遂,反之就是犯罪未遂,或不是犯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通常构成犯罪的,需要具备以下4要件: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