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鉴定会不会降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51:47 50 人看过

一、工伤二次鉴定会不会降级

工伤二次鉴定一般不会降级。

但是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申请重新鉴定后,二次鉴定有可能会影响原鉴定级别。

在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时,爱委托的鉴定机构依鉴定委托及相关鉴定标准,独立地进行鉴定,不应该受到第一次鉴定结论的影响。

所以,第二次的鉴定结论是有可能与原鉴定结论不同,所鉴定的伤残等级也可能与原鉴定结论不同。

二、申请伤残鉴定几大步骤

1、是职工在自己医疗结束之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工作所在地的社保局去提交伤残等级评定的申请;

2、则是职工需要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职工伤病的诊断证明,如住院时期的病历、化验单等,并且需要提交自己伤残鉴定审批表格,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和星期五都需要到鉴定机构做鉴定;

3、是等待鉴定办的工作人员将职工提交的资料进行专业的确认之后,上交两百元钱的鉴定费;

4、职工可以等待鉴定办每周星期四定期举办的鉴定会,等待其在会上公布自己的伤残等级;而单位的劳资人员需要在鉴定资料登记当天算起十五天以后,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和鉴定时提交的全部资料。

三、公致残的职工的工伤鉴定一般分为以下十个等级

伤残等级被判定为第一级到第四级的职工,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被判定为第五级到第六级的职工,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伤残等级被判定为第七级到第十级的职工,则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伤致残的职工向公司索要赔偿的话,一般都是以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作为主要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对第一次工伤鉴定不服如何二次鉴定?
    一、对第一次工伤鉴定不服如何二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第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
    2023-04-16
    294人看过
  • 轻伤二级不服二次鉴定手续怎么走
    一、轻伤二级不服二次鉴定手续怎么走车祸导致伤残的,在结束治疗后,伤残者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大队申请开出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是向法院起诉后,再申请做伤残鉴定。车祸伤残鉴定标准一共有十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每一种伤残等级都有相对应的标准,具体的伤残等级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来确定。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二、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
    2023-06-06
    373人看过
  • 工伤二级工伤赔偿多少,工伤二级鉴定标
    一、工伤二级工伤赔偿多少工伤二级工伤赔偿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工伤二级鉴定标准工伤二级鉴定标准包括:1.三肢瘫肌力3级;2.偏瘫肌力≤2级;3.截瘫肌力≤2级;4.双手全肌瘫肌力≤2级;5.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7.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
    2023-06-21
    489人看过
  • 怎样鉴定二次工伤
    一、工伤伤残鉴定应提交哪些资料1、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市工伤鉴定申请表一份。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7、交纳鉴定费300元。二、工伤伤残鉴定如何进行工伤鉴定部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申请: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办理工伤鉴定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我办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
    2023-05-01
    319人看过
  • 轻伤二级的二次鉴定有时效吗
    一、轻伤二级的二次鉴定有时效吗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二、司法鉴定时间规定,如下所述: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
    2023-06-06
    78人看过
  • 工伤鉴定对方不服再吃鉴定等级会变吗
    一、工伤鉴定对方不服再吃鉴定等级会变吗通常情况下,工伤二次鉴定并不会导致劳动者遭受降级待遇。该情形主要见于因一方当事人对首次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持有异议而触发的二次鉴定申请环节,然而在实践中,绝大多数二次鉴定结果往往是依据首轮鉴定结论为基础作出的。工伤鉴定系指向因工负伤的职工在痊愈或医疗期终结后,向上一级地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再由上述机构承担对其进行鉴定的职责。《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地心梗死亡算工伤吗若施工现场工人由于心肌梗塞而不幸离世,通常可被认定为工伤。依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第十五条)显示,当从业人员在劳
    2024-07-03
    251人看过
  • 工伤再次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工伤再次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下: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
    2023-03-02
    198人看过
  • 二次职工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一、工伤赔偿要请律师吗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
    2023-03-01
    324人看过
  • 八级工伤二次鉴定20万能够赔偿吗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补助的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八级)1)人格改变;2)单肢体瘫肌力4级;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9)面部烧伤植皮1/5;10)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11)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12)全身瘢痕面积20%;13)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
    2023-07-21
    329人看过
  • 工伤鉴定达不到级别会有赔偿吗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四)停工留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24-04-28
    142人看过
  • 轻伤一级二次鉴定是否一样
    一、轻伤一级二次鉴定是否一样如果对相关的鉴定报告结论不服的,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二、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时间有限制吗医疗鉴定的结果要自收到医疗鉴定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对于首次医疗鉴定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再次申请医疗鉴定,最终的医疗鉴定结果的终身有效的,除有更为高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推翻原有鉴定结果。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三、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时间要多久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
    2023-06-06
    127人看过
  • 不愿进行二次伤情鉴定会带来哪些后果?
    一、不愿进行二次伤情鉴定会带来哪些后果?侵害人要求重新鉴定的,受伤人拒绝重新鉴定的,侵害人可以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起诉到法院,侵害人仍可以向法院主张重新鉴定。未经质证的鉴定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对鉴定结论有争议、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如果不予配合,原来的鉴定结论就不会采纳的。二、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2023-10-17
    377人看过
  • 轻伤二级检察院一定会不会起诉
    不一定,如果达到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两种类型。(一)法定不起诉。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以及犯罪行为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二是对于经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二)酌定不起诉。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酌情决定,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177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轻伤二级检察院会传唤几次没有规定次数,
    2023-07-29
    110人看过
  • 醉驾驾驶证会不会降级?
    一、醉驾驾驶证会不会降级?不会。饮酒后驾驶的,扣12分,罚款1000到2000,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扣12分的,是需要在30天内办理降级业务的。而如果驾驶人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醉驾认定的标准是多少?1、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2、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
    2024-01-19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第一次工伤鉴定没有做,第二次工伤鉴定会评上级吗?可以评上级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1
      可以评上级的。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
    • 工伤鉴定的时候不服二次鉴定会怎么样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1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拿到工伤残疾鉴定证还会降级为九级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般不会降级,这种情况主要是其中一方不服第一次伤残等级鉴定而申请二次鉴定的,但是一般二次鉴定大都会以第一次的作为参考
    • 犯人鉴定轻伤二级,会不会拘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0
      病人鉴定为轻伤二级,犯人申请二次鉴定,这期间要拘留犯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 工伤鉴定十级再次鉴定,如果鉴定的不是十级,会怎么的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法院应当驳回公司的请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2015年鉴定为工伤十级,所在单位不服,应当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现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上诉到法院,公司已经丧失申请再次鉴定资格,申请再次鉴定于法无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