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0-30 11:28:15 380 人看过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2、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3、为什么同样的损伤,不同的人伤残等级不一样?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三种情形:

1、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在江苏省范围内,上述以外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4、交通事故发生后,我能赔到多少钱?

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的受限程度)、双方的责任承担情况(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书)和车辆的保险情况,还有你的户口性质(城镇还是农村)决定。这里计算比较复杂,建议直接向律师咨询。

来自:中国交通事故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案件起诉常见问题解答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以及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具体有以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
    2023-07-03
    25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处理常见的九大问题是什么?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二、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
    2023-06-08
    368人看过
  • 人体损伤司法鉴定常见问题
    一、个人是否可以委托司法鉴定?除以下所列项目外,一般情况均不接受个人委托。1、物证方面的一般检材(除外肌肉、内脏等)鉴定;2、因出国所需的“指印捺印”。二、伤后多长时间可以进行伤残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中第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中第2.7条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由于损伤部位及性质不同,“治疗终结”的时间也不一样。具体如下:1、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在伤后1~3个月进行,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2、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
    2023-06-04
    12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见问题探究
    在支付赔偿金时,必须详细列出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避免只支付赔偿金而对方反悔或提出其他要求。同时,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赔偿金后,对方不得继续要求赔偿。作为受害方,必须牢记协议书中应标明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在支付赔偿金时,必须详细列出该赔偿金所包含的具体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可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诉讼。2、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了赔偿金后,对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否则,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让对方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
    2023-08-25
    73人看过
  • 有关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一、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二、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
    2023-06-03
    1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都是在住院期间才算,出院就不算,医疗费参照医保目录,伙食费打官司可以参照公务员出差标准赔偿,早3中5晚10,共18元一天。护理费40一天,但目前行情是60一天,也就是要自费20一天,一般护工只认可一个。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必须评到伤残保险公司才认可,但是在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这几个费用不能不算,计算的途径只有一个双方协商,(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不认可,所以一般都要自费,除非保险公司强人操作)二、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办伤残评定作为一种证据,对鉴定结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两种不同的伤残评定程序,即当事人自行进行伤残评定和起诉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采取的救济方式是不同的。(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
    2023-02-26
    160人看过
  • 十级伤残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导致十级伤残赔偿规则根据规定如下:1、受害人因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生活所需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
    2023-07-18
    2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评定书是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作成的书面文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3,5规定,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因此,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完成评定工作后,必须制作评定书。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
    2023-06-03
    288人看过
  • 工伤鉴定手指骨折的常见问题解析
    手指骨折可能会达到工伤十级伤残的标准。会赔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鉴定结果构成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可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鉴定的流程工伤鉴定范围是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工伤鉴定流程如下:(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2023-07-08
    3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基本常识及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
    2024-04-12
    49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问题的常见疑点解析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问题: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3、肇事方对受伤者全额出资治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中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1、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伤者一方可要求交警部门向责任车辆所属的保险公司出具《垫付
    2023-07-02
    379人看过
  •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一、什么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二、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三、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2-07-22
    4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流程以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先起诉再鉴定
    一、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流程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先起诉再鉴定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先鉴定再起诉,也可以先起诉再鉴定,两种都可以。先鉴定的话,在起诉时就不需要同时附带伤残鉴定申请书了,赔偿清单主张也比较清楚。但是保险公司可能会不认定你的鉴定结果,他们会要求重新鉴定,但是这个也没有关系,如果鉴定结果是一样的,那么保险公司需要
    2022-06-25
    50人看过
  • 交强险的常见问题
    1、关于保险人的诉讼地位。目前,司法实践中在确定保险人的法律地位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在案件中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保险人的法律地位,原告列保险人为被告的即为被告,列第三人的则为第三人;二是事故车辆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列保险人为被告,车辆参加第三者商业险的列保险人为第三人;三是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认为保险人不是侵害人、受害人不是保险合同相对人,保险人不能参与该案的诉讼,不能作为此类纠纷的当事人,不能直接赔偿第三者。对以上几种处理方式,各有各的道理,首先,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列为被告的人认为,强制保险责任是法律直接规定的直接赔偿的民事责任,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什么原因,保险人就要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应当直接将保险人列为被告承担责任。原告起诉了保险人为被告,他就是被告,但原告起诉时列保险人为第三人的他就是第三人,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就是被告的地
    2023-06-03
    2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8
      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因为能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评上1级和评上10级,赔偿项目的金额差距是很大的,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 能够和解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长的诉讼程序。但是
    • 交通事故中,常见的保险理赔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3
      保险并非有险必保,也并非有保必赔,车主要仔细阅读有关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内容,有针对性地避免无保障的风险。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不赔付情况。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2.无证驾车或超出准驾车型。3.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投保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4.逾时报案,报案不实。5.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增加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6.发生事故,未报保险公司备案。7.新车保险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常见问题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2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的问题有: 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 强制交通事故理赔有哪些常见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6
      关于强制汽车交通事故理赔的有: 一、因汽车交通事故造成人体伤害.残疾或死亡者,加害人无论是否有过失,都必须索赔; 2、被保险汽车发生汽车交通事故,受益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等。
    •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0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 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