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哪些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8:25:14 285 人看过

一、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哪些决定

1、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决定。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九条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既要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核查,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证据不够充分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进行侦查,以保证做到准确、不出差错;同时又要防止办案时间过分延长,使案件久拖不决,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间基本上是符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这里应当注意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二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或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2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人民检察院对起诉的审查是如何进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是:1.阅卷由检察院指派承办人,阅读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和起诉意见书。发现案卷不完整,事实不清楚的,可以询问侦查人员,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不要以为阅卷是个简单的工作,有的案子,案卷达到几车,几百卷。要逐页逐字研究透,不是一件轻松的事。2.检提提讯犯罪嫌疑人,每案必问。检察院不能只听政府一面之词,也要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了解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有没有刑讯逼供。3.约见辩护律师这是新《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有权利发表辩护意见。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的,应当记录在案。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已经通知辩护人,辩护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也应当记录在案。4.约见被害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讯问被害人有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被害人提交附带民事诉讼诉状的,检察院负责在提起公诉时一并转交人民法院。
    2023-03-02
    157人看过
  •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进行哪些审查工作?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包括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清楚、是否遗漏了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是否遗漏了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检察院审查起诉包括哪些方面?检察院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对涉嫌犯罪案件进行起诉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以确保起诉的证据和起诉的事实符合法律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案件证据的审查:检察院需要对案件中的证据
    2023-08-22
    340人看过
  • 检察院对要案线索进行初查后,应该作出什么处理?
    对要案线索进行初查后,应当分别情况,作出处理:(一)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应当立案侦查;(二)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必要时可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三)属于错告,如果对被控告、检举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向有关部门澄清事实;(四)属诬告陷害的,应依法追究或移送有关机关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初查后的处理情况,应在十日内按备案的范围报上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如认为处理不当,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第十一条对要案线索进行初查后,应当分别情况,作出处理:(一)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应当立案侦查;(二)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必要时可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三)属于错告,如果对被控告、检举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向有关部门澄清事实;(四)属诬告陷害的,应依法追究或移送有关
    2024-04-19
    173人看过
  •  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起诉
    起诉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这项活动旨在确定是否应当提起公诉,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因此,起诉阶段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旨在确定是否应当提起公诉。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检 察 院 如 何 确 保 提 起 公 诉 的 正 确 性 ?是的,提起公诉的主体是检察院。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并且被告人必须在案。
    2023-10-06
    158人看过
  •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从哪些方面进行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进入如下: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状况是否清楚;2、犯罪事实和情节是否清楚;3、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4、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决定书和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5、证据是否真实、充分,是否依法收集,是否应当排除非法证据;6、调查的各种法律程序和诉讼文件是否完整;7、是否有犯罪行为遗漏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8、是否不应追究刑事责任;9、是否有附带民事诉讼、集体财产损失;10、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合适,是否有必要继续拘留被逮捕的嫌疑人;11、调查活动是否合法;12、涉案资金是否被查封、扣押、冻结、妥善保管,清单是否齐全。一、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
    2023-04-10
    190人看过
  • 检察院经过审查做出的决定有哪些
    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建议正确的,应当立即提请批准逮捕;认为建议不正确的,应当将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决定批不批捕是几个人决定的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检察院决定批不批捕由几个人决定,但在司法程序上,检察院批捕科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部门,他们对呈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作出逮捕或不逮捕的意见,然后报检察院领导审批。最后决定逮捕或不逮捕决定的是检察院,而
    2023-08-06
    5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可进行人身检查
    一、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可进行人身检查1、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人身检查要注意以下事项:(1)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2)人身检查不得采用损害被检查人生命、健康或者贬低其名誉、人格的方法。在人身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个人隐私,检察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九条二、进行人身检查要遵守的规定有哪些1、侦查人员对拒绝人身检查的犯罪嫌疑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进行人身检查。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进行强制检查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罪责,拒绝侦查人员对其进行人身检查,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首先向犯罪嫌疑人讲明检查的目的、意义,教育他接受检查,这样有利于犯罪嫌
    2023-12-03
    42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进行人身检查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人民检察院进行人身检查要注意哪些问题1、检察院在侦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人身检查的,注意事项如下:(1)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2)人身检查不得采用损害被检查人生命、健康或者贬低其名誉、人格的方法。在人身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个人隐私,检察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九条二、刑事案件搜查的程序有哪些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依法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非法搜查他人人身或住宅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搜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并持有县级以上侦查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搜查证。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3、任
    2023-06-17
    155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申请人。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受理的时候,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如何决定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程序主要包括:受理报案、审查材料、作出决定、执行逮捕等步骤。首先,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或者控告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犯罪证据是否确凿等。审查通过后,人民检察院决定予以立案,并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开始侦查活动。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
    2023-11-15
    371人看过
  •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多长时间的侦查?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侦查期不超过2个月。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侦查到检察院后多久可以判刑刑事案件被移送到人民检查院后,一般在三至四个月后会判刑,其中包括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个月,法院审理期限两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
    2023-07-10
    383人看过
  •  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司法审判吗?
    本文介绍了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的处理方式。虽然绝大多数案件会被检察院判定有罪或无罪,但并非所有案件都会被判刑。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因此,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大多是要判刑的。绝大多数案件会被检察院判定有罪或无罪,但并非所有案件都会被判刑。1.案件移交检察院不一定都判刑的。经检察院审查,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还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当然,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大多是要判刑的。 检 察 院 能 否 对 所 有 案 件 判 刑 ?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大多数案件是要判刑的。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被判刑,检察院还可以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轻微的案件作出不起诉或免予起诉决定。因此,建议在案件移交检察院时,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如有问题可与检察院沟通协商。绝大多数案件会被检察院判定有罪或无罪,但并非所有案件都会被判刑
    2023-10-05
    383人看过
  • 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怎样进行审查
    一、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怎样进行审查1、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按以下情形进行审查:(1)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2)经审查,决定不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二、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1、提出方式不同:检察建议,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提出机关即检察机关没有审级限制,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被监督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是“以上抗下”模式。基层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权,经过等层级审批与流转才能实现检察监督作用。2、审查期限不同:检察建议的审查期限,人民法院收到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
    2023-12-10
    41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进行鉴定的,由哪些人员进行
    一、人民检察院进行鉴定的,由哪些人员进行1、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由人民检察院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聘请其他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但是应当征得鉴定人所在单位同意。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八条二、侦查人员的鉴定的程序怎么进行1、侦查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2、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应当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选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二是聘请,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
    2024-04-12
    40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二审抗诉案件进行处理办法
    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上诉与抗诉的区别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抗诉分为两种: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
    2023-07-03
    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二审检察院量刑不服, 检察院会不会再对检察院作出再审决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只要判决或裁定有误,就应该改判。上诉是针对本案,不只是本案中的某个个人,而是包括所有成员。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
    • 人民检察院办案时对检察机关进行调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1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确保人身检查的顺利进行,调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人身检查:1。如有必要,调查人员可以强制对拒绝人身检查的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2、妇女的人身检查应由妇女工作人员或妇女医生进行。这是为了反映对妇女的特殊保护。3、人身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因为人身检查的目的是获取证据,找出案件。
    • 检察院如何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8
      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出发,根据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和目的任务,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应当既包括提起诉讼,又包括参加诉讼,主要理由如下:第一,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在总则中用专门的条文规定,其目的就在于行政检察监督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是实施全面的、完整的法律监督,而不是局部的、有限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不仅要监督审判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
    •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以后对方不起诉, 检察院是否会对检察院作出决定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1
      下面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实践中这类案件只能作从宽处理的,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作不起诉决定的。 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审查哪些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后,指定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