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能不能钓鱼我去中国渔政查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19:13:46 359 人看过

在特定时期之内,为了保护渔业资源以及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禁止垂钓活动,这是法律所规定的。

倘若有任何人员实施了炸鱼、毒鱼、电鱼等恶劣手段,对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则违反了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可能涉及到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式或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的幼鱼数量超出规定比例的情况。

对于此类行为,将被处以没收渔获物及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会被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而如果情节极其严重,甚至可能面临渔船被没收的处罚;

如若构成犯罪,还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若有任何人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对于那些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人,将会被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及其违法所得,并且还要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渔业法》第三十九条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渔政能否没收鱼竿?
    渔政一般有权利没收鱼竿。渔政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没收的权力。如果涉及违法或违反规定,行政执法部门是有处罚或者没收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权没收违法人员的非法财物,鱼竿若为违法钓鱼的直接作案工具,则钓鱼没收鱼竿是不违法的。渔政怎么处理非法捕鱼对于违法捕鱼情节较轻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捕鱼最轻处罚是罚款,严重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
    2023-07-07
    223人看过
  • 禁渔期游钓处罚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一、禁渔期游钓处罚标准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典的明确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乃是指那些行为人违反了严厉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法律法规,从而在严格受限的渔区、禁渔时段或者采用违禁的作业方式、手段捕获水产品,其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管制等严厉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禁渔期捕鱼这样的违法行为,同样适用上述法则进行惩处。即便是对单位实施的此类不当行为,也会依法判处罚金。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情节严重的情况——无论是禁渔区还是禁渔期的不当捕捞,或是使用违禁器具或方法进行捕鱼(情节严重)时,也应受到相应程度的处罚。禁渔期则特指由政府颁布的禁止或者限制捕捞海洋生物的重大活动时间段。设置此期限,无疑是为了给大海充分的修复和修养机会,确保世代子孙都能有稳定的鱼类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
    2024-03-25
    305人看过
  • 渔民禁止捕鱼
    《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公布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渔民状告海事局「案情介绍」原告:陈某飞,男,1955年6月出生,汉族,渔民,住海口市秀英区新海乡荣山寮村。原告:陈某,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渔民,住海口市秀英区新海乡天尾村25队。原告:陈某无,男,1961年10月出生,汉族,渔民,住海口市秀英区新海乡天尾村。原告:林某利,男,1952年4月
    2023-08-05
    335人看过
  • 禁渔期捕鱼违法惩罚
    通常情况下,禁渔期是不准捕鱼的。如果行为人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在禁渔期进行捕鱼活动的。那会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还会被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人不仅会被没收渔具,还会被吊销捕捞许可证。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人会被没收渔船。如果行为人的捕鱼行为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渔期可以赶海吗一、禁渔期可以赶海吗1、禁渔期是不能赶海的。禁渔是为了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个别地区可能可以进行休闲垂钓的,但是如果是生产性钓鱼的话肯定是违法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2023-07-01
    273人看过
  • 禁渔期打鱼是否犯罪?
    行为人在禁渔期捕鱼,如果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的法规,并且情节严重的,属于犯罪。该行为可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负哪些刑事责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2023-06-26
    353人看过
  • 禁渔期间捕鱼犯法吗?
    在禁渔期捕鱼的,如果情节严重则属于犯罪,其余情况不属于犯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法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最新量刑标准法院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非法捕捞水产品怎么判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三、
    2023-06-21
    96人看过
  •  渔政对钓鱼违规行为的处理方法
    钓鱼需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罚款、没收渔具和渔船,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钓鱼者应该具有足够的环保意识,遵守相关规定,避免非法捕鱼行为。钓鱼被渔政抓到一般会被罚款。具体规定如下:如果违法捕鱼情节较轻,将会被罚款五万元以下;如果情节较严重,渔政部门将会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渔政部门将会没收渔船。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3、钓鱼要环保意识足够,不能法律单薄。非法捕鱼最轻的就是罚款,情节严重将会依法处理,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钓 鱼 环 保 意 识 的 重 要 性钓鱼作为一项受欢迎的户外活动,在维护生态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如果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钓鱼行为也可能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
    2023-09-06
    267人看过
  • 长期实行禁渔政策,长江鱼类能否恢复活力?
    长江禁渔期限延长至十年。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规定禁渔期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禁渔期是世界各国通常采用的渔业管理、保护水产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长江干线迎来水位交替期长航局八个方面保平安保定连会有大律师记者从4月10日召开的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安委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上了解到,进入二季度,长江干线迎来水位交替期,水情变化复杂;加之大雾、大风、雷暴雨等季节性天气变化影响,长江干线易进入事故高发时段。为加强安全监管、保障航运安全,长航局表示,将从八个方面着手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一季度长江航运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同时客渡船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也表明了安全形势稳而不定的特征。”长航局局长唐冠军强调,二季度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长江航运安全管理
    2023-07-12
    473人看过
  • 禁渔期捕鱼有什么后果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属于。禁渔期捕鱼的属于违法行为。1、会被处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2、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等行政处罚;3、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处以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4、构成犯罪的,依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04-15
    373人看过
  • 长江流域禁渔10年后,是否可以继续钓鱼?
    钓鱼,是可以的。但是仅限娱乐性垂钓。和娱乐性垂钓相对的,是“生产性”垂钓。所谓“生产性”垂钓,是指以渔获物多少为目的的钓鱼行为,比如常说的“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都是生产性垂钓的形式,这些都不是娱乐性垂钓的内容,是被明确禁止的。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具体规定如下:1、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2、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和渣土、堆放非防汛物资;在行洪河道内种植有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在堤防和护堤地,从事放牧、葬坟、晒粮、开渠、打井、挖窖、取土、存放物料、开办集市贸易、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等活动等。3、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
    2023-07-05
    237人看过
  • 长江禁渔期捕鱼是否合法
    在长江禁渔期内钓鱼确实违法了相关规定,尤其是在特殊情况下,最好不要去长江钓鱼,一旦被发现,轻则警告,重则罚款。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禁渔期是指为保护渔业资源而规定禁止捕捞的期限。通常对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其重要的洄游通道等渔业水域,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及国际渔业协定等形式,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禁止捕捞。它与禁渔区的作用近似。在中国,禁渔期与禁渔区的规定往往同时并用,即在一定时期内在划定水域内禁止捕捞。如中国政府对吕泗渔场规定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止捕捞大黄鱼和小黄鱼的禁渔期;中国沿海近岸幼鱼出现高峰季节对定置张网实行不得少于两个月的禁渔期等。在内陆水域的鱼
    2023-07-06
    353人看过
  • 禁渔期捕鱼是刑事案件吗
    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法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最新量刑标准法院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立案标准详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
    2023-03-29
    204人看过
  • 禁渔期捕鱼被逮捕,怎样才能从轻量刑
    通常情况下,禁渔期是不准捕鱼的。如果行为人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在禁渔期进行捕鱼活动的。那会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还会被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人不仅会被没收渔具,还会被吊销捕捞许可证。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人会被没收渔船。如果行为人的捕鱼行为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一级文物刑期倒卖文物罪是指,行为人为了牟利,实施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倒卖一级文物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判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本罪,那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按上述的规定处罚。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
    2023-03-10
    66人看过
  • 我国渔业休渔规定
    从5月1日12时起,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相关部门规定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所属船籍港休渔;禁止渔船跨海区界限作业。特殊经济品种如海蜇等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同时明确钓具渔船应当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实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休渔期捕鱼情节严重要获刑休渔期捕鱼情节严重要获刑,为改善海域渔业的生态环境,国家每年都会进行一定期限的全面休渔禁捕,确保渔业资源的生态平衡。然而,就有一些人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不但在休渔期内出海偷捕,而且还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网网具。9月30日,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对六起使用电网网具在休渔期内出海偷捕的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六名被告人拘役2-3月,缓刑3-4月不等。经查,六名被告人均为诏安县桥东镇甲洲村的渔民,犯罪情节亦基本一致。六人都是在福建省海洋休渔期间,
    2023-07-15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禁渔期间是否能钓鱼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6
      禁渔期间不能钓鱼。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人,将没收渔获物与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行为人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禁渔期怎么钓鱼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6
      一、在休渔期捕鱼,最高可以处罚款10万元。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数量较大的,一贯或多次非法捕捞的,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的,采用炸鱼、毒鱼、滥用电力等方法滥捕的,抗拒渔政管理的等等。 二、最高检、公安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 禁渔期可以用鱼竿钓鱼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4-27
      禁渔期可以用鱼竿钓鱼。禁渔期禁止的是大量的生产性捕捞,使用破坏性大的渔具、有污染的鱼饵和活体饵。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 能否在禁渔期使用钩子进行钓鱼
      山西在线咨询 2025-01-08
      在禁渔期间,我们禁止进行垂钓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在禁渔期内违规进行捕捞,行为人所取得的渔获物品和违法所得都将被依法充公,并可能会被处以五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罚金。如果该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所有渔具也将被依法没收,捕捞许可证也会被吊销。对于情节极其恶劣的行为,甚至可能会导致没收其所有渔船。更为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
    • 长江禁渔可以钓鱼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5-09
      长江禁渔期可以钓鱼的,允许进行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即只允许在沿岸钓鱼,而其他情况则属于偷钓,在禁渔期内如果偷钓可能会面临罚款。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统统被定义为生产性垂钓,这些行为不属于娱乐性垂钓的范畴,已经被明确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