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好了一年后劳动合同期满还可以申请伤残就业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08:38:41 333 人看过

一、工伤好了一年后劳动合同期满还可以申请伤残就业金吗

当劳务协议期满之时,员工有权领取相关的伤残津贴

关于这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工伤职工本身所提出的请求,其可以选择与雇主解除或终止相应的劳务关系。

而在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将会给予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偿金,同时雇主也需要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则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对于伤残津贴的计算方式,是依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

例如,被评定为一级伤残的,将获得27个月的本人工资;被评定为二级伤残的,将获得25个月的本人工资;被评定为三级伤残的,将获得23个月的本人工资;被评定为四级伤残的,将获得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者可获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者可获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者可获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者可获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者可获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者可获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离职了,劳动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若劳动者不慎遗失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份重要文件,建议立即联系原就职企业,请求协助重新开具一份。

大多数情况下,企业都会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劳动者帮助。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商至关重要。

倘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始劳动合同文本不幸丢失,劳动者仍可凭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来证实相关事项。

若确实需要查阅劳动合同文本,劳动者亦可前往原就职企业,请求对方将公司所保留的那一份取出进行复印,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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