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终止日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1 01:33:36 405 人看过

一、保险责任终止日什么意思

保险责任终止日,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公司对于特定风险承担赔付责任的截止日期。

1.一旦该日期到达,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针对该合同项下的任何赔付责任。

2.保险责任终止日的设定,旨在明确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相应的保障和权益。

二、保险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包括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

1.法定条件如《保险法》规定的:

(1)当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时,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时,保险公司也有权解除合同。

2.约定条件:

(1)指在保险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的终止条件,如投保人未按期交纳保费等。

(2)在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一般都不得解除合同。

三、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如何复效

当保险合同因投保人未按期交纳保费等原因而效力中止时,投保人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

1.申请复效时,投保人需要补交中止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并经过保险公司的同意。

2.在得到保险公司同意后,合同效力即可恢复,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3.如果投保人未能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则保险合同将永久终止,无法再恢复效力。

投保人应确保按时交纳保费,以避免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情况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单责任终止日就可以退费了吗
    不需要退,撤销保单就可以。有两种方法处理:一是保持一直不缴款,不需要退,合同自动作废。二是给营销员说一下自己不需要了,直接撤销保单就行。一、义务兵留队需要花钱吗义务兵留队不需要花钱。义务兵如果想要继续留队,存在四种方式:一是义务兵转改士官,士官制度于1998年之后开始实行,分为一期、二期、三期直到六期士官,可以一直服役到退休。二是义务兵考士官学校,义务兵考士官学校,相对套改士官要好很多,只要从士官学校毕业,如果后面没有什么重大过错,一般服役到第三期。三是义务兵破格提干。四是义务兵考军校。二、发票跨月作废了还要交税吗跨月作废的发票当月不需要交税。当月的发票退回来后,可以直接作废,不用纳税;过月的发票如果退回来,而且已经申报纳税,可以申请开红票冲减当月纳税额。开红票税务局有一套资料需要填写,同时经税务机关同意,具体手续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三、发票作废少一联
    2023-04-03
    265人看过
  • 公众责任保险是什么意思,公众责任险的特点
    一、公众责任保险是什么意思公众责任险的意思是指被保险人在公众活动场所,因自己的过错行为导致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一般公众责任险可以包括场所责任险、承包人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三种,具体保险的保险责任以及理赔水平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二、公众责任险的特点公众责任险的特点:1.保险标的无形。该险种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无形标的。2.适用范围较广。该险种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3.表现形式丰富。主要有普通责任、综合责任、场所责任、电梯责任、承包人责任等,我国则主要表现为场所公众责任。三、公众责任保险不赔偿的范围公众责任保险不赔偿的范围: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的损害事故;2.战争、内战、叛乱、暴动、骚乱、罢工或封闭工厂引起的任何损害事故;3.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引
    2022-06-28
    279人看过
  • 代驾责任险保什么意思,怎么理赔
    代驾责任险保什么意思,怎么理赔由代驾公司投保,代驾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依旧走自己车辆的保险报案程序,代驾司机则拨打代驾保险公司电话另外进行报案。事后车主提供车险理赔材料、车险承保公司出具的赔付计算书、110报案手续,就可以通过代驾保险获得走自己车辆保险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如车辆来年保费保险增加、保险免赔额等。代驾出事故责任怎么确定1、酒店为招徕生意,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如果司机在代驾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致使顾客或他人受伤,一般认为,酒店不能免责。因为酒店为饮酒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是酒店招徕生意的一种手段。酒店有保障顾客消费安全的义务,不能以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为由而要求免责。2、饮酒司机雇请他人代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伤,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劳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3、还有一种代驾,是朋友之间提
    2023-06-13
    421人看过
  • 清算的中止与终止是什么意思
    清算的中止指的是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产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等情形导致的程序中断。终止指的是清算程序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并办理了注销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的中止与终止问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这种情形属于清算的中止。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公司
    2023-07-27
    103人看过
  • 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工伤怎么算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
    2023-06-24
    314人看过
  • 医保卡终止参保的意思是
    医保卡终止参保的意思是:1、参保人正处于离职转为自由者的阶段时,其部分社保无法正常缴费,不再参保。通常,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是无法参加的,此时这几项的就处于终止参保状态。2、参保人移民去国外也会出现社保终止参保的情况,参保人永久性的不再参加社保。一、不上班又不工作有必要自己交社保吗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百分之20,医疗约百分之9,目前尚有百分之80和百分之100两档可以选择。个人缴纳社保政策规定: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
    2023-06-27
    372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中的担保人,其就像一个生产出“实物产品”的生产者一样,将其产品卖给了投保人。投保人,即财产保全申请人以其购买的产品作为担保物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保险公司的义务,按照保险条款及保单的固有内容履行保险义务。该种担保方式,是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作为一种与金钱担保、物保作用一样的担保物,在发生保全错误时,财产保全申请人依据保险产品的合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证被保全人所遭受到的损失得以赔偿,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诉讼保全责任险的创设,是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创新。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财产保全担保规则,但并没有限制担保物的形
    2023-04-21
    13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终止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处罚终止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二、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的内容有哪些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一)一般规定1、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2、原则上,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3、行政机关应当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023-04-03
    202人看过
  • 伤残鉴定终止是什么意思?
    伤残鉴定终止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到以下法定情形时停止伤残鉴定,不再继续继续进行鉴定:(一)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一、司法鉴定人机构起诉的义务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
    2023-03-19
    372人看过
  • 日本留学签证中,终止,拒签,取下,的意思是什么
    受理中:是指签证在领馆受理中,申请人需要用护照,那么就向领馆申请借出护照,使用完以后再送还给领馆继续审核。取下:是指签证在受理中,突然申请人有事不能去日本了,那么就向领馆提出撤消申请。(对以后签证申请没有影响)终止:签证没签出的一种,对以后签证申请的影响相对程度较轻,可以马上再申请签证。拒否:签证没签出的一种,也就是俗称的“拒签”,对以后签证申请的影响相对程度较重,同类签证必须半年之后才能申请。终止的对策:建议下次申请的时候把日程表、理由书写的再详细一些。拒签的对策:没有相对好的对策,因为有时候会被拒的莫名其妙。如果你的短期签证被拒否了,原则上是半年后申请,但由于事情紧急,必须再申请一次:1、让你的保证人直接打电话到领事馆签证部,向日本人说明这次赴日的目的与非去不可的理由,并且希望能得到马上再申请签证的机会。2、如果日本人同意了(那就说明日本人99.999999999%会发给你签证了。这就
    2023-05-09
    175人看过
  •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是什么意思
    1、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致使团体意外保险的免赔理由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理由有:1、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2、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3、保险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拒赔理由。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包括:1、等级划分。按照分类与等级进行了划分,最轻为第十级,最重的是一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2、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
    2023-04-05
    142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终止日的解释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失业保险金有截止时间吗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含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按月发放6
    2023-07-02
    80人看过
  • 债权履行起止日期什么意思?
    一、债权履行起止日期什么意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是指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的最后日期。具体来讲,这个日期的确定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有重要意义。1.它标志着债权人最晚可以无条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刻;2.对于担保人来说,这一天后的两年内,他们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在这一天后未履行债务,担保人须履行对应的担保责任。3.而债权人(如银行)有权在此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若债权人未在两年内行使这一权利,担保人的责任即告消灭。二、债权履行强制执行的时间条件法院强制执行是债权人追回债务的重要手段,但它并非随时可行。1.必须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携带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重要的是,《民法典》对违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和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责任进行了规定,这为债权人提供了法律依据。3.债权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时就申请强制执行,法
    2024-02-11
    126人看过
  • 公司终止经营的意思是什么
    公司解散是指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法定原因停止公司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公司清算,处理未解决事务,消除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根据公司解散是否自愿,公司解散原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任意解散原因;另一类是强制解散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主管于某些情况,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强制解散公司的主要原因是:(1)主管部门的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决定解散,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立即解散;(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3)吊销营业执照;(4)因破产而解散。公司解散公告内容是什么_____股份有限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___年___月___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___工商局责令)已于___年__月___日解散,进入清算程序。本清算组已于___年___月___日成立,并开始工作。现发布第一次公告,敬
    2023-07-02
    1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监护人责任保险什么意思?保险责任都有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3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终止是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2
      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其实指的就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去进行勘探、技术分析以及各种检验之后,鉴定其结论,并且分析查明清楚此次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后,所做出的一种技术性结论,其结论一般是不会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的。
    •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及保险责任终止时的,保险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意外医疗责任
    • 终止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终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3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
    • 终始日期和终本日期分别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的最终日期是最终执行程序的日期。最终案件是法院执行过程中最终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针对在法定执行期限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无法完成案件执行,但暂时处理。执行程序的终结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实质性终结。执行程序结束后,如果发现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和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终止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