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需要列出哪些信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44:56 173 人看过

仓单是提取存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库的权利。仓单包括以下事项:如果存货人的姓名或住所、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仓储损失标准、仓储场所、仓储期限、仓储费、仓储已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及保险人名称、填发人、填发地点及填发日期。

仓单质押融资流程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库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为例,基本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企业仓库交付货物,经物流企业审核确认接收后,物流企业向借款人开具专用仓单。借款人同时向指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保险,并指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二)借款人持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向物流企业核实仓单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

(三)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银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仓单出质背书交银行。

(四)物流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消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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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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