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是劳动争议主体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9:56:08 153 人看过

一、分支机构是劳动争议主体吗

法人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法人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拿到多少钱

实际中,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

注意,这里确定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超过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即包括第一个月,要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继续支付一倍的工资。

公司不肯支付二倍的工资的,即使已经辞职办好离职手续,也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劳动仲裁

1、先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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