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会不会不起诉?
符合法定条件的检察院有可能不会起诉,例如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满足哪些条件检察院才能提起公诉?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检察院酌情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2、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4、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5、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6、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被逮捕后检察院不起诉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关于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会不会不起诉的这个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确实充分,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犯罪事实已经全部查清楚等,人民检察院就必须提起公诉,公安机关对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n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n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移送起诉后检察院审查期限
327人看过
-
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院不起诉后会怎样
214人看过
-
对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院会如何处理
236人看过
-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会不会被起诉
277人看过
-
检察院对于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
200人看过
-
检察院重新审查后不起诉我
329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不起诉,还移送到法院,不起诉的将会引起什么后果?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6审查是否起诉、不起诉,起诉移送到法院,不起诉的释放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
-
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状严重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4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状并不严重,在案件受理之后进行移送,本身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对于司法机关的职员来说,在发现没有管辖权,或者是接收到被告的管辖异议之后,就有可能会将案件进行移送,此种移送的行为是合法的。
-
案子移送检察院审理以后会否算是起诉?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11、不一定。无论是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还是检察院内部由其侦查监督部门移交到公诉部门的,都表明案件的立案侦查阶段已经结束,接着应该是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来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起诉条件。 2、如果满足,则应该在办案期限内移送法院起诉;如果不满足,一般都会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如果还不行,则应该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撤案。
-
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主要审查哪些案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22不少当事人的家属都向我表示过疑惑,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主要审查什么?实际上,关于审查的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明确,这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必须明确以下5点:第一,犯罪事实和情节是否明确,证据是否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第二,有无遗漏罪和其他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第三,是否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第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能移送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03-14可以进行提出的; 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