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21:46:54 131 人看过

对于那些被判处一定拘役及最低三年有期徒刑的违法犯罪者,如果他们能够满足以下几个实质性的要求,便可考虑向其宣布缓刑

首先,宣布缓刑不会给犯罪者所在的社区带来重大不良影响;

其次,需要考察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是否属于轻微犯罪;另一方面,犯罪者是否存在深刻的反省与悔悟之意;

再者,需评估犯罪者未来重新犯罪的风险性;

最后,特别要注意的是,针对尚未成年或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以及怀孕的妇女,以及已经步入古稀之年(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士,也应予以适当考虑宣布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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