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否可以累加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6 07:50:15 285 人看过

诈骗罪行的诈骗数额可以累积计算。当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的利益遭受法定损失达到法定数额时,才能构成犯罪。因此,诈骗数额应当进行累积计算。但如果是多次诈骗,总额达到起刑点,但每次的数额均没有达到起刑点,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累加,不按犯罪论处。

诈骗罪行的诈骗数额可以累积计算。当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的利益遭受法定损失达到法定数额时,才能构成犯罪。因此,诈骗数额应当进行累积计算。但如果是多次诈骗,总额达到起刑点,但每次的数额均没有达到起刑点,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累加,不按犯罪论处。

诈骗数额累积计算有哪些限制?

诈骗数额累积计算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诈骗数额的累积计算可能会受到时间限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诈骗行为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被报告和调查,否则该诈骗数额将不再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受害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诈骗行为,那么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将不再考虑这些因素。

其次,诈骗数额的累积计算可能会受到受害者的行为能力限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受害者必须具有足够的年龄、认知能力和经济能力来理解他们所面临的风险和可能的损失。如果受害者由于年龄、认知或经济原因无法意识到他们所面临的风险,那么他们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信息来计算诈骗数额。

最后,诈骗数额的累积计算可能会受到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诈骗数额的计算可能会受到其他法律规定的限制,例如欺诈罪行的性质、受害者的关系、交易的数量和价值等。

因此,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必须考虑到可能存在的这些限制。同时,诈骗行为也可能被视为其他罪行,如盗窃、抢劫等,从而影响诈骗数额的累积计算。

诈骗罪行的诈骗数额可以累积计算,但需注意时间限制、受害者的行为能力限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充分考虑这些限制,避免因疏漏或不当计算导致司法实践中的偏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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