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怎么赔,财产损失怎么评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6:52:28 50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怎么赔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由物价机构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进行鉴定,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种类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种类有:

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6日 0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需要双方共同指定
    一、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一)财产损失评估机构的选择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二)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一方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评估结果后二日内,将评估结论复印件交其他方当事人。其他方当事人对评估结
    2023-06-08
    218人看过
  • 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的步骤
    1、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2、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评估结果后二日内,将评估结论复印件交其他方当事人。其他方当事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结论复印件
    2023-07-02
    171人看过
  • 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赔偿多少
    一、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赔偿多少(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对于直接财产损失,通常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即折价赔偿,也就是说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并根据这几个因素进行折价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的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折价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
    2023-06-08
    440人看过
  • 交通财产损失评估费怎样进行个人承担
    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常情况下请求人先出评估费,若胜诉,则该费用法官会判决让对方承担。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在诉讼中则是谁请求谁先承担费用。交通财产损失评估费谁承担交通事故评估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中的评估费一般是为查明事故原因、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
    2023-07-22
    247人看过
  • 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及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及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向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向双方认可的或事故处理部门、法院指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物损评估。本市对物损超过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对损害赔偿一致请求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的,须持事故认定书和定损协议书,统一由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警务室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事故处理民警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并交付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2023-05-29
    277人看过
  • 财产损失的起因: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2、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包括哪些(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
    2023-07-11
    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如何处理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指的是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间接的财产损失指的是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的减损,如果受害者可以证明可预期所取得的间接的经济利益遭受到了损失,就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怎么赔付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具体情况如下: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
    2023-07-01
    177人看过
  • 收费标准:如何评估财产损失?
    对于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下三种方式来处理:1、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损的具体物品及相应金额的,则可以要求责任方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赔偿。3、如果无法提供损失具体金额的,则可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义务关系/邵军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找不到事故损失评估时限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于是在事故处理民警中就产生出一种观点:可以用事故损失评估为理由,扣留事故车辆。而且由于没有明确的时限要求,给了事故处理民警自由操作的空间。事故处理民警这种观点正确吗?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吗?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一、二、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
    2023-07-07
    296人看过
  • 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是多少?
    财产损失鉴定的收费基数为损失金额技术开发费额,另外,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分段计算,具体如下:1、最低收费:2000元/次起2、100万(含)以下(%):3%3、100万-1000万(含)(%):5%4、1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2%5、1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0.5%6、10亿元以上(%):0.5%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
    2023-07-07
    56人看过
  • 谁来确定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所以,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之一。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
    2023-04-10
    285人看过
  • 交通财产损失事故如何私了
    (一)自行协商解决有条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新办法所称的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是指凌晨6时至夜间9时,在本省省辖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了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无论是否投保交强险,都可以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解决。不过,如果是发生在夜间9时至次日6时时段内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号牌、行驶证或检验合格标志的;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其中一方逃逸的这七种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自行协商解决的范围。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二)撤离现场前要记录机动车与机动车、
    2023-05-01
    141人看过
  • 财产损失达到多少财算交通事故
    一、车辆损失: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情况时有发生。车辆受损后,首先,应当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定损,确认定损情况;车辆按保险公司定损金额维修后获得车辆维修费发票,并保留维修清单;如双方对车辆损失费用不一致的,可向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委托对受损车辆车损评估。二、车辆所载物品损失:发生交通事故猛烈撞击的,可能会造成车辆所载物品损失。上述损失视物品价值分别处理,如受损物品数量大、价值高、难判定的,应当委托评估公司对其损失予以评估;如价值小、数量小的、争议不大的,应当由交警部门详细记录在交警事故认定书中,或交警勘验报告内予以存档。三、车辆施救费:是指公安部门或社会机构对抛锚、违章、事故车辆实施拖离现场而收取的一种费用,当事人应当保留相应发票。四、车辆重置费:如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可要求对方赔偿重新购置车辆的费用即车辆重置费用。但对车辆重置费用,法律要求亦比较严格,即仅赔偿“交通事故发
    2023-03-14
    334人看过
  • 评估交通事故损失能否扣车
    评估交通事故损失能不能扣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在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并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前提下,交通事故的调解才能够成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义务和权利,财产损失金额才成为事故调解的一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地位。因为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所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以评估为由扣留车辆,侵犯了当事
    2023-05-04
    3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应该怎样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财产损失的范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1)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2)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
    2023-08-05
    7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是怎么评估财产损失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
    • 财产损失评估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6
      1.为了能客观、公正评估财产损失情况,一般会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财产损失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该报告具有一定的司法效力。 2.随着现场的不断被破坏,越早开始损失评估,现场证据越充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越高,越能保障自身利益。 3.如果要进行损失评估,那么就要选择一些经验比较丰富的公估公司进行现场查勘。 以上是我给出的意见。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书应交何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0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评估后公平价格会降低吗,交通事故中怎么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法院最终如何判,和提交的证据以及律师的水平相关,并且很多案件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
    • 火灾财产损失评估怎么收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要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有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