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侦查债务侵占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1:40:33 59 人看过

一、什么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侦查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的、独立的诉讼阶段,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公诉案件只有经过侦查,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起诉和审判。因此,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是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也是一种调查,但它既不同于行政调查和一般的社会调查,也不同于其他诉讼调查,如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的调查等。它是刑事案件立案后,由侦查机关进行的旨在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收集各种证据,确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诉的准备活动。对侦查的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侦查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或部门的专门职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侦查的机关和部门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只有这些机关和部门才能进行侦查工作,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侦查权。2.侦查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使侦查权。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及时地惩罚和制止犯罪,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3.侦查活动具有法定的内容和方式,即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侦查程序包含的内容侦查工作的任务,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以便将犯罪嫌疑人顺利交付起诉和审判,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侦查活动,就不可能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打击犯罪。

(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是全面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却是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所以它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因此,侦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侦查工作进行得好,收集的证据确实、充分,就会有利于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侦查工作有疏漏或者偏差,往往会给起诉或者审判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有的不得不退回补充侦查,有的甚至可能给办案工作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侦查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有助于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侦查活动,不仅能够查明已经发生的犯罪事实,还可以发现可能发生犯罪的隐患和漏洞,发现社会治安管理和社会上各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或者协同有关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并且通过侦查活动还可以教育群众,强化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同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6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防犯罪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是唯一的侦查机关吗
    公安局不是唯一的侦查机关,检察院对公职人员渎职进行侦查,监狱对狱内案件进行侦查,军队案件由军队自行侦查,还有一类是国安局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进行侦查,刑法执行机关主要是监狱,但余刑不超过一年的由看守所代行执行。
    2022-02-26
    444人看过
  • 贪污罪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吗?
    一、贪污罪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吗?贪污罪的侦查机关是人民检察院,而不是公安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二、贪污罪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2024-02-04
    84人看过
  • 公安机关怎样查询债权人的出借债务?
    如果是动产,比如汽车,可以去车管所查询。如果是房产,需要向法院申请查询。个人不能查询。如果是银行存款,也需要向法院申请查询。二、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有支付内容,即申请人未来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支付内容。2、紧急情况下,如果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3、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诉讼中需要对有争议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支付诉讼,即本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支付内容。其次,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未来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三,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第四,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书面申请。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第三,根据法律效力文书明
    2023-02-20
    415人看过
  • 公安机关技术侦查手段审批程序
    公安技侦即公安局技术侦查,是指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措施对敌方实施的侦察,以达到了解敌方各种动态和信息的行为。技术侦察的措施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广义的技术侦察措施还包括:无线电侦察、航空侦察、卫星侦察等。一、为境外剌探情报罪的主体与客体?为境外剌探情报罪的主体与客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对秘密的管理活动和国家的安全。为境外剌探情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侦察、探听、搜集等方法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刺探国家秘密。二、刑事拘留后的流程是什么拘留后当事人会被侦查机关讯问,若发现与本案无关,则立即释放;若确定是现行犯或者是本案的嫌疑人,则转入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逮捕,等待侦查机关对案情侦察完毕后,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人民法院审判后定罪量刑。拘留主要是适用于现行犯、被
    2023-03-09
    253人看过
  •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侦查批捕的程序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对公安等侦查机关要求复议、复核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检察院能侦查公安机关的非法拘禁吗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2023-08-16
    409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侦查机关有哪些行为
    一、职务侵占罪侦查机关有哪些行为对于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以下一些行为:1.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或举报后,会进行初步调查,如果认为存在犯罪事实,就会决定立案侦查。2.侦查取证:公安机关会采取一系列侦查措施,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行踪、犯罪事实等,收集相关证据。3.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潜逃、毁灭证据等风险,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4.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已经查清,犯罪嫌疑人已经认罪伏法,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5.审判: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二、职务侵占罪侦查机关的侦查期限职务侵占罪的侦查机关侦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024-01-15
    49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侦查阶段的完整流程解析
    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侦查阶段的完整流程解析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3.立案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立案的,由承办人填写《立案报告表》,公安机关主管负责人批准后,交由侦查部门开始侦查。人民检察院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立案的,先由承办人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后,制作《立案决定书》。4.侦查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査获
    2023-08-27
    8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的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二百七十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的要求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第二百七十一条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
    2023-04-22
    221人看过
  • 侵占罪公安可否能侦查
    法律综合知识
    一、侵占罪公安可否能侦查在我国,侵占罪的相关事宜是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进行调查和处理的。其中,公安机关中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即经侦部门)主要承担着打击包括金融犯罪、经济诈骗在内的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的任务,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深入侦查,为成功破案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持,进而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侵占罪公安为何不立案侵占罪是刑事自诉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该类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侵占罪的
    2024-04-02
    273人看过
  • 侵占罪是否可以由公安侦查
    针对侵占罪的情况,您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被确定为刑事案件的,必须展开深入而全面的侦查活动,收集并整理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等相关的证据资料。同时,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者实施依法先期拘留;若在拘留过程中发现其具备逮捕条件的,也应依法将其逮捕。《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02
    248人看过
  • 公安机关侦查讯问的对象是谁?
    一、公安机关侦查讯问的对象是谁?侦查讯问是侦察机关为了查明是否犯罪和犯罪情节而对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的面对面地审查发问。它是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而进行的一种侦查活动,也是每个案件必经的程序之一。公安机关根据内部分工将侦查讯问,称为预审。讯问的对象是:1、依法逮捕的人犯;2、依法被拘留的人犯;3、不需要逮捕、拘留的被告人。目的在于查清案件的全部情况,收集证据,同时也利于讯问对象行使诉讼权利。二、侦查讯问的任务是什么?1、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全部事实,2、追查同案嫌疑人、发现其他犯罪活动或线索,3、获取口供,收集和核实证据,4、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5、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守法教育,6、研究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总结讯问的经验和教训。三、公安机关传唤讯问的时间是多久?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
    2023-06-15
    48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受理侵占罪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受理侵占罪的流程是什么在涉及到侵占犯罪行为时,公安机构的运作流程基本如下所示:首先,应给予接纳受害者或知情人的报案之权力,让他们能够把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交至公安机关;接着,公安机关将会对此类报案内容进行前期审核,以判断此种情况是否可以归结为侵占罪行,并且确认其是否具备管辖权;若经核实,案件满足立案的各项条件,公安机关便会正式启动立案程序,并向报案方发出立案决定书;随后,公安机关将展开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详细的询问,对现场进行搜查,以及对相关物证进行扣押等;待所有调查工作结束之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或者直接撤销案件;最后,公安机关会将整个侦查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和结果,告知受害者和嫌疑人双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2024-07-18
    325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是由公安部门负责侦查吗
    针对职务侵占罪这一类严重经济犯罪,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刑事调查。在中国现行刑法体系以及刑事诉讼法规则中,公安机关被赋予了国家级别的授权和义务,负责对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侦查,其中也包括了涉及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的案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以非法手段占有本单位财产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4-05-17
    168人看过
  •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1、受理立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2、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要收集、调取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进行进行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3、侦查阶段可以采用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
    2023-04-25
    31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防犯罪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包括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两个方面,前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后者从微观角度出发。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减... 更多>

    #预防犯罪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如何调查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相关规定,关于公安机关如何调查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做出以下规定:职务侵占案属于刑事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一样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 202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25
      立案程序: 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3、处理。 侦查的程序: 1、侦查行为。 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
    • 职务侵占罪侦查机关是哪一个机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6
      职务侵占罪侦查机关是由公安机关立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指刑法第4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特殊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刑法第三章183条第1款规定的保险公司人员犯罪;关于刑事诉讼六部委规定刑法第三章规定的犯罪由公安机关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指检察院直接侦查或法院直接受理的除外,显然职
    • 哪些机关侦查职务侵占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6
      1、对于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由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侵占罪是否需公安机关侦查,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4
      侵占罪需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