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公务员辞退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48:53 386 人看过

前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昔日被视为铁饭碗的公务员将建立正常退出机制和辞退规定。

修改完善辞退规定

《通知》指出,今年刚刚挂牌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下半年将加快《公务员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进程,包括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日常登记办法等配套法规。

此外《通知》还特别提到了研究建立公务员交流与正常退出机制,修改完善辞退规定,着手研究起草辞职、回避规定,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配套的相关政策和专项处分规章的起草制定也在今年工作计划之列。

辞职规定有望年内出台

据了解,上述有关公务员退出机制的信息再次印证了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透露的公务员改革动向,此前还有消息说公务员辞职辞退相关规定有望于今年年内出台。

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

在公务员考录方面,《通知》表明将研究建立专门的笔试、面试题库,着手起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强调特别要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公务员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坚决杜绝考试作弊违规行为。

据悉,有关部门正在开发一个名为公务员录用信息系统,并将建立全国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务员辞退相关文章
  • 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有哪些?公务员辞职程序是怎样的?
    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是对公务员任职的一个管理,公务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辞去自己的职务,解除与任职单位的劳动关系,同时机关也可以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等辞退公务员,若公务员有违法行为等,所在机关可以辞退公务员,当时法律也规定了辞退公务员的条件。一、公务员辞职公务员的辞职,就是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辞去所担任的职务,离开公务员队伍,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为了适用目前新形势下公务员管理的需要,本章对原来的辞职制度设计有所改进,将辞职规定了既包括通常理解的辞去公职,又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和自愿辞职以及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二、公务员辞退就是在公务员不符合机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所属的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为。三、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所谓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按照自己的意愿,辞去所担任的公务员职务,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也就是一
    2023-06-10
    111人看过
  • 陕西出台公务员任职定级新规
    《陕西省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出台。该《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制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该《办法》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招录时明确职位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招录公布职位确定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确定级别。另外,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办法》规定,对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
    2023-06-06
    399人看过
  • 咋看待聘任制公务员“零辞退”
    2006年8月,深圳被确立为全国唯一的试点城市,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依据深圳的公务员分类改革规定,以后新进入深圳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据4月6日《华商报》)。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有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任合同。如今,试点7年多来,3000多名聘任制公务员无一被辞退,也就意味着,这些人当中竟没有一名不称职的。看来,这是要为人民服务到老的节奏啊!有人可能会问,难道这些人真的个个都如此优秀,让人挑不出毛病?如果真能达到这个程度,我只能说是一个奇迹。不过,从咱们日常的经验出发,面对太过美好的奇迹,我们还是应该保持一点质疑和追问的精神,才可能接近事实真相。首先,3000多名聘任制公务员无一不称职,这只是一个考核结果,不管你相信还是
    2023-04-24
    477人看过
  • 郑州退休人员注意!2021年新型退休制度出台
    一、郑州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郑州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职工本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对其档案进行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提交下列材料:《养老金社会化登记表》(—份)、《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待遇申请表》(—式四分)《企业职工退休
    2023-07-15
    73人看过
  • 上海出台公务员考核细则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辞退
    公务员做好做坏奖罚分明。本市日前出台《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市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其中规定:连续两个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公务员,将被辞退。但对功绩卓著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将分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据悉,考核实施细则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出现以下情况的公务员,将被定为不称职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严重不廉洁问题。不称职公务员,将会受到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等处理。如果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或
    2023-04-22
    121人看过
  • 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的必要性
    所谓辞退,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具有公共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一项权力,是国家机关单方面的行为,只要符合法定的事由,国家机关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与公务员的人事行政关系,无需征得公务员本人的同意。辞退不同于开除,开除是一种行政处分,是公务员处分中最严重的一种,适用于那些严重违法违纪,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利益、损害国家机关声誉、屡教不改的公务员。辞退虽然也是要让公务员离开公务员队伍,被辞退的公务员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但辞退不是行政处分,辞退不具有惩戒性。此外,辞退与开除在后果上也不一样,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享受失业保险,被开除的公务员不能享受这些待遇。辞退是公务员的一种正常的退出机制,建立公务员的辞退制度,是对传统人事体制的重大改革。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的人口把关不严,队伍过于庞大,公务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建立公务员的辞退制度
    2023-04-24
    478人看过
  • 限制公务员退休或辞职后经商
    据从上海市纪委获悉,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联合市公务员局正式酝酿出台全市性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公务员退休或辞职后的从业行为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根据规定内容,公务员退休或辞职后,副处级以上干部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社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或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活动。据调查,近年来,有些领导干部主动辞职下海,或退休后利用原来的职务影响拿高薪,或者利用原有职权便利谋取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规范出台后,将从制度层面上纠正公务员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现象。目前,上海各区县委办局纪委已与有关部门按照部署,认真实施自查自纠。
    2023-04-24
    329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规定出台
    公务员回避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推进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按照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立法规划,日前,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并正式开始施行,标志着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共六章二十条,主要从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员回避三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二是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应当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三是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员活动包括考试录用、职务升降、奖惩、考核考察、出国审批或监察、审计、仲裁、监管等。
    2023-04-24
    146人看过
  • 公司提出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辞退员工,辞退必须要有合法正当理由,如辞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符合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一个月工资。一、做了半年被辞退有没有补偿做了半年被辞退有补偿。1、劳动者工作半年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
    2023-03-13
    132人看过
  • 公务员15个配套法规正制定考核规定并非新出台
    目前已经出台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9个公务员配套法规,加上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的《公务员范围规定》、《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等5个规定,目前已有14个配套法规颁布实施。今天(4日),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现在尚有涉及公务员辞职辞退、聘任制公务员等15个配套法规仍在加紧制定过程中,整个公务员法规体系将力争在2010年制定完备。12月2日,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上同时出现三则新的试行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这三个新规定顿时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这两天,各种即时报道、解读、评论等蜂拥而起,与刚刚结束不久的新一轮中央及其直属机关公务员考录笔试遥相呼应。实际上,这些根本不是新出台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分析,也许是因为这些配套规定颁布的时间长了,生效的日期也被淡忘了,还有相关媒体称这三个规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更是一种误
    2023-04-24
    359人看过
  • 公务员辞职辞退有“法”可依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通知》,这是自《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继陆续出台《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相关法规之后新出台的又一配套法规,标志着我国辞退公务员和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对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审批时限、工作年限的计算、公务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对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辞退公务员的办理程序、辞退费的发放等问题,使公务员辞职辞退管理有了法定依据。
    2023-06-10
    91人看过
  • 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指南
    ●辞职1、管理权限:丹东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市政府机关公务员辞职备案工作。2、政策依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77号);辽宁省人事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人发[1996]35号)。3、办事程序:①公务员所在机关研究同意公务员提出的辞职申请后,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②任免机关审批后,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机关并发给辞职人员《国家公务员辞职通知书》;③公务员所在机关将本人签字的《国家公务员辞职审批表》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一份备案,存入辞职公务员的人事档案中一份,并于1个月内将其关系转至丹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④辞职公务员持《国家公务员辞职通知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4、服务标准:随时给予机关、个人政策法规方面咨询和指导;收到备案材料后,及时登记备案。5、办事时限
    2023-04-24
    497人看过
  • 公务员辞退与辞职的区别
    一、公务员辞退与辞职的区别辞职和辞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一个主导人是个人,一个主导人是单位,所以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含义特点所谓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按照自己的意愿,辞去所担任的公务员职务,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也就是一般意义上讲的公务员的辞职。公务员辞去公职,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劳动权是受宪法保护的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从事什么职业,不从事什么职业,是公民的择业自由,是公民劳动权的当然内容。公民有权依法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公务员职务,也应当有权通过法定程序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正是因为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所以应当出于公务
    2023-04-12
    84人看过
  • 北京:公务员辞退年内出细则辞退标准明确量化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如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京城公务员哪些作为将被评定为不称职?面临降职、辞退危险?对此,今年,北京将制订出台不称职考核细则。昨日,市政府办公厅第8期政府公报,通报了《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每一项任务均明确规定了牵头领导、主要负责单位、具体负责人,以及完成时限。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引入第三方监理,中心城区危旧房屋保护性修缮等。公务员辞退细则——公务员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考核标准,即为其中重要内容。辞退标准将明确量化依据现行国家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一旦被评为不称职,公务员前景堪忧:一年不称职,降职;连续两年不称职,辞退。而不称职取决于5种情形: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
    2023-04-24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 更多>

    #公务员辞退
    相关咨询
    • 如何辞退公务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3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 公务员辞退补偿金标准公务员辞退补偿金计算公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3
      1,经济补偿金又称工龄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 公务员被辞退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公务员被辞退之后,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是要看员工是否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只要员工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就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在办理完毕提取手续之后三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
    • 公司辞退员工最新补偿标准,公司辞退员工的最新补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5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 公务员被辞退与辞退退休有什么区别?公务员辞退的情形和程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6
      1,在公务员管理过程中,辞退属于行政机关对本机关公务员人员的主动调整手段;辞职、退休属于公务员主动的正常退出制度2,公务员辞退的情形包括《公务员法第83条》:(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