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回转的赔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5:21:04 400 人看过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原执行依据被撤销,财产已执行完结的情况下,启动执行回转程序。赔偿标准根据受害者损失和具体案件判断,但我国对执行回转有条件限制。若原被执行人财产不能回转给原被执行人造成损失,则由制作执行依据的机关负责赔偿,原申请执行人只需返还不当得利。执行回转需注意条件和要求,避免纠纷和损失。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原执行依据被撤销,财产已执行完结的情况下,执行回转程序的启动。根据受害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这个赔偿标准也是根据具体的案件来进行不同的判断。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对于执行回转有条件方面的限制,并不是任何情况之下都可以执行回转。若原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执行回转给原被执行人造成损失,则应由制作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负责赔偿,而原申请执行人只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因此,在执行回转过程中,需要注意这些条件和要求,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执行回转的赔偿标准:保障受益人的权益

执行回转的赔偿标准旨在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执行回转的过程中,当执行结果无法达到原始意图或违反了受益人的权益时,赔偿标准将发挥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标准可能包括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等方面。执行回转的赔偿标准旨在通过补偿受益人的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赔偿标准也要考虑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对执行人造成不合理的负担。因此,在执行回转过程中,确保赔偿标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保护受益人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执行回转程序的启动是为了在执行过程中保护受益人的权益。根据受害者的损失来确定赔偿标准,但需注意执行回转的条件和限制。赔偿标准旨在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可能包括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在执行回转过程中,确保赔偿标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回转相关文章
  • 拆除的执行回转
    执行回转
    一、什么是执行回转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和《执行规定》第109条对此作了规定。二、拆除的执行回转具备执行回转条件的,法院应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执行回转裁定可由当事人申请作出,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关于执行错误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如果对当事人的损害是由于法院的错误或者法院的不当执行造成的,当事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执行法院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当事人的损害是由于法律文书的错误造成的,则应分别情况作不同的处理:(1)如果损害是由于原执行权利人的原因造成的,如提供虚假证据、隐瞒真实情况等,则应由原执行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损害是
    2023-06-13
    134人看过
  • 适用情况下的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分析
    笔者在学习中接触到一件当事人要求执行回转,同时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案情概括如下:1996年,何建国、陈为球等十位合伙人通过合法竞标取得木材加工厂承包经营权,陈为球为该厂法人代表;十人合伙经营期间,木材加工厂大部分资金均以陈为球个人的名义开具账户存放在银行,日常资金流动往来也由该账户处理。1998年10月,何建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伙并退还入伙股金人民币100万余元;此前,何建国因两起债务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结后进入执行阶段,何建国是被执行人,由于执行权利人催得紧严重影响其生活,何建国提起诉讼后就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先予执行——扣划以陈为球名义存在银行账户上的合伙资金80万元;法院查实以陈为球名义存在银行账户上的木材加工厂资金有1500余万元,就裁定先予执行,陈为球当时亦没有提出异议。何建国诉陈为球等合伙纠纷案,因需要会计事务所核算账目,法院依法中止审理;由于合伙账目管理混乱、单据不全,各人支付
    2023-07-02
    345人看过
  • 先予执行和执行回转
    一、先予执行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一)先予执行的概念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上述类型的案件,需要先予执行的,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先予执行是预先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承担义务不明确,也就无所谓预先实现权利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一求案件的基
    2023-06-14
    68人看过
  • 政府拆迁企业赔偿标准的执行
    政府拆迁企业赔偿标准:收土地的补偿是根据土地的用途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是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说明。政府征收企业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因征收关门的,是属于劳动重大要素发生变更的情形,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补偿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
    2023-07-03
    328人看过
  • 执行回转时效
    执行回转
    目前,法律暂无执行回转的申请期限。执行回转的条件执行回转是指已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完毕后,因原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由执行员根据新的法律文书采取措施将被执行的财产返还给被执行人,恢复到未执行前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种:第一,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裁定已经执行完毕,但该判决、裁定被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依法撤销;权利人可以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为依据,申请执行回转。第二,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者上级法院的终审判决所撤销,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物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执行所得返还给对方当事人。第三,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又被制作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也应当由人民法院采取执行回转措施,责令一方当事人将原执行所得财产返还给对方当事人。执行回转的程序:根据执行回转裁定,原申请执行
    2023-06-13
    82人看过
  • 被执行的房产执行回转判决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朝刑初字第1574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夏×,女,1967年1月17日出生;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于2015年2月1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辩护人原-伟、赵-静,**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朝检公诉刑诉(2015)7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夏×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于2015年6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黄-婧到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夏×及其辩护人原-伟、赵-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夏×于2010年12月15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号院×号楼×门×号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罗×。后被告人夏×在明知该房屋
    2023-04-27
    36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回转
    相关咨询
    • 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1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 执行回转不能,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4
      不能执行回转的赔偿,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执行不能回转都应当有法院来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其它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产生的执行不能回转应当有作出具有执行力文书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仲裁、公证文书等应当有仲裁机关和公证机关来进行赔偿。
    • 职业病赔偿标准执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应享受工伤待遇。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须先申请职业病鉴定,由鉴定办事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您可自行办理或您的近亲属或委托律师可协助进行申请流程。如需专业律师进一步指导、争取更高的职业病赔偿款,请来电详细说明案件情况,以便尽快为您制定专业、详细的方案,尽早获取更高赔偿。
    • 执行回转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2
      执行回转是指民事案件中,已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完毕后,因原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由执行员根据新的法律文书采取措施将被执行的财产返还给被执行人,恢复到未执行前的状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什么叫执行回转?执行回转申请书怎样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