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河南省新密市某村村民武某于2013年建三层住宅,将该工程包给没有建筑资质的村民李某修建,李某购买了村民王某生产、销售的楼板(王某既无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也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房屋主体建成后的2014年4月,武某雇用没有建筑资质的村民樊某等人对墙体进行粉刷。4月29日,樊某在房顶干活时,房顶多块楼板突然断裂,樊某掉落摔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就赔偿事宜,各方未能协商一致,樊某于2014年6月将王某、武某、李某起诉到新密市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三人对自己进行赔偿。
【法律解读】
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第3条第2项“对于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生产性建筑,居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和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农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住宅的建设活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依据本意见‘五’明确地对限额以下工程的指导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第3项“对于村庄建设规范范围内的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以下简称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作为主要工作方式”之规定,农民自建住宅根据高度、层数的不同分别属于限额以下工程(高层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建筑(低层建筑)来确定对建筑单位的选择。原则上,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及承包人均要求具备相关资质,但建筑法第83条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建筑法,农民可以将自建低层住宅承包给无建筑资质的人。而对于农民自建高层建筑,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21条、第23条规定,农民兴建两层(含两层)以上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除修缮房屋以外的施工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或工匠承担。因此,农民自建高层建筑发包人及承包人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该案中,武某自建两层以上住宅,应严格执行建筑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但武某明知承包人李某不具备建筑资质仍然发包,李某明知自己不具备建筑资质仍然承包,楼板的生产、销售者王某明知自己无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及质量检验合格证仍然生产、销售楼板,结果因楼板断裂造成施工工人樊某不慎摔伤,因此楼板的生产、销售者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承包人李某、发包人武某应对樊某的伤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论农村无资质建房事故中的连带责任
203人看过
-
户口迁出农村后农村的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119人看过
-
农村建房受伤自己有责任吗
143人看过
-
农村建房发生事故责任谁承担
339人看过
-
农村建房出现事故后如何承担责任
346人看过
-
农村户口迁出后家里的自建房还是自己的吗
325人看过
-
-
父亲在农村盖房子, 出了事谁负责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1、农村房子不适用建筑法,并不需要建工资质。2、一般情况下是由施工头自己承担责任,但是你父亲可能会在选任方面承担一点过错,毕竟对方年龄太大了。但这个责任比例还是有限的,不会很多。2、上法院,和你父亲的身份没有任何关系。3、这个不是小案件,建议一定要找律师,否则一旦输掉,赔偿金额很巨大。抗辩的角度基本上也是上述两个方向了,尽量赔偿少点。一点不赔也说不过去。
-
房子要交给自己后应该谁来负责?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7房子全部交完后发生的问题是依据售房合同的条款来约定有关方面的责任的,一般,开发商不会承诺很长时间的房屋质量方面的责任的。当然,如果在一定期间内,房屋发生了非常严重的涉及建筑安全的问题时,政府建筑主管应该会出面处理相关问题的。对于一般性质的质量问题,是由物业公司使用全体业主在购房时交的维修基金来解决的。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
农村自建房出售后属于自己的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上的房产概念是基于房子与土地使用权
-
农村无房有房自己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1要提出申请,报批。一般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同意后层层上报县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所在村委会的意见很重要,其同意后,后面一般就是走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