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燕)12月19日,20家单位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了第一批《债权凭证》。凭此证,无论欠债人如何变换名称和经营场所,事隔多少年,权利人都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
据介绍,《债权凭证》指在执行程序中,由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发放的,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的,用以证明经强制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尚未实现的债权的权利证书。发放《债权凭证》后,法院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领受《债权凭证》后,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期限和次数的限制,但是再次申请执行时,必须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或财产线索或提交可以变更、追加新的被执行人的证据。
北京二中院对发放《债权凭证》作出严格限制,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据执行穷尽原则做到主体穷尽、财产穷尽、执行措施穷尽后,经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或申请人在法定执行期限内不向法院报告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报告无财产的,法院可在6个月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依职权下发《债权凭证》。
《债权凭证》不适用于涉外,涉港、澳、台的执行案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田玉玺庭长说,在北京二中院试行的《债权凭证》,对债务人来讲,是紧箍咒,债务一日不清,债权人向其追索债务和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就一日不能消除。
北京金马长城房产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一举措是对现行执行程序的完善和补充。但他同时也表示了疑虑,不知凭证在外地是否有效?记者就此采访了二中院张本亭副院长。《债权凭证》只对二中院的执行案件有效。只要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大陆,我们得到报告后,就会派人去执行,不是让当地法院依据《债权凭证》来执行。张院长说。
本报讯(记者刘声)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在推行债权凭证制度,40多名申请执行人已经领到了债权凭证,成为该省实施债权凭证制度的首批受益者。今后,陕西省将全部推行债权凭证制度,赖账不还的现象将受到遏制。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底,陕西全省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27234件,仍有16935件尚未执行,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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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制度的主要作用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11、债权凭证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有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等。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的书面凭证的制度。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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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凭证制度的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21、债权凭证并没有改变人们对法律借据的理解。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诉讼成本。4、债权凭证的实施很容易导致执行人滥用职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转让执行后,根据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件,人民法院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绝返还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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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制度的特征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31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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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凭证制度的价值取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1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制执行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维护的司法救济手段维护的司法救济手段。因客观原因无效或者无法执行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终止或者暂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