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是指在国家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垦、开发活动或造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行为。构成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严厉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垦、开发活动或者建造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严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
(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六)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八)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一百万元以上的;
(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十一)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十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十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十四)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十五)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六)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七)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八)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有什么构成要件
109人看过
-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306人看过
-
特定自然保护区规则:针对特定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细则
461人看过
-
针对故意破坏国家保护名胜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203人看过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332人看过
-
工程受自然破坏怎么索赔
281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破坏自然保护地造成什么后果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何认定犯了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16法律分析 行为人若有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即可以被认定为构成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行为共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8法律分析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特点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系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
-
如何惩治破坏自然保护区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怎么判断他人破坏了自然保护地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