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的程序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2 18:08:23 365 人看过

一、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二、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被告人、被害人应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

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

4、出示、核实证据

5、调取新证据。

6、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

三、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法庭调查是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一个阶段,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目的在于通过讯问被告人和审查、核实证据材料,查明案情的真相,为判决提供事实根据,以便正确合法处理案件。法庭调查内容包括陈述、讯问、举证、质证、认证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现了新的证据,或对原有证据产生了疑问,认为有必要重新取证或进行补充的,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随时向法庭提出申请,请求传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进行重新鉴定或勘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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