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房屋被征收,承租人权利如何维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09:18:45 345 人看过

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虽然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然有权利在征迁过程中获得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权利。

庭审双方: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王xx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案件概述:

2008年6月30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案外人耿某某签订租地协议,租用其位于某村10组住房西侧的空地,并对有关区域进行填土后开展经营活动,于2009年5月22日成立公司。2011年8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xx市2011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决定征收某村附近的土地,某公司所在地也在土地征收范围内。但是行政机关只对出租人进行补偿,拒绝为某公司补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某公司将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征地补偿。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二,一是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是否需要先行向行政机关提出履职申请,二是被上诉人是否是本案的法定主体。

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启动之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故本案中,上诉人讼争的征地补偿安置职责属于行政机关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的法定职责。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并不必然需要先行向行政机关提出履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已经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被上诉人作为xx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明显系上诉人讼争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法定职能主体。

法院判决:

撤销一审法院裁定,要求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判决生效起三个月内依法履行补偿法定职责。

案件总结:

在司法实践中,征迁过程中的承租人的权利往往被侵害,行政机关忽略承租人权利认为出租人应对其补偿,出租人认为房产归其所有,承租人无权获取赔偿,侵害了许多承租人的利益。有的承租人在权利被侵害后选择忍气吞声,但是本案中的承租人勇敢的拿起了法律武器,本案中虽然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但是二审在王炳峰律师的努力下力挽狂澜,为当事人博得了最公正的判决。这也正是法律的意义、律师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n(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n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出租人隐瞒房屋被抵押承租人怎么维权
    1、出租人隐瞒房屋被抵押事实,承租人在行使具体权利中,也需要分不同情况具体讨论:2、首先得看隐瞒了出租房屋是否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如果没有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话,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限内抵押权未行使的话,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标的物,那么,租赁标的物是否被抵押的事实没有对承租人权益造成损害。3、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抵押权人对租赁标的物行使了抵押权并实现后,则抵押权人(或买受人)不受原出租人和承租人所签署的租赁合同的约束,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标的物,此时就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害,当然可以依据租赁合同要求原出租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4、但总体地来说,出租人的抵押行为发生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故意隐瞒抵押这一与合同条款相悖的重大事实,违反先合同义务,已经构成欺诈。该欺诈行为最终导致承租人解除合同并造成经营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法律规定:《民法典》第
    2023-03-15
    118人看过
  • 当被征收人遭遇“以租代征”时,该如何维权
    在遭遇“以租代征”时,如何保护被征收人的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以租代征”是指征收人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逃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法律审批,扩大规划外建设用地规模,逃避缴纳相关税费和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律义务。”“以租代征”已成为各地普遍存在的违法形式,严重阻碍了国家土地的正常使用,对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以租代征”的情况,与当地拆迁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不用担心,因为该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该是无效的。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后,可以起诉要求有关部门返还土地。被拆迁人强行占用土地的,可以通过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返还土地。所有懂法的人都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提起的下列诉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
    2023-05-08
    150人看过
  • 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如何收回房屋
    一、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如何收回房屋租户擅自把房子转租出去时房东可以立即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且房东有权要求第二个承租人搬离房屋。第二个承租人的损失可向承租人要求赔偿,与房东无关,如果承租人拖欠房租或没有赔偿损失,房东可以留置其财产,但不可以留置第二个承租人的财产。如果第二个承租人对房子有损害房东可以要求其赔偿,如果其不配合,亦可留置第二承租人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数额要相当于房东的损失,不可超过,否则房东也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或侵权方不承担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3-04-03
    285人看过
  • 承租人如何维护被侵犯的优先购买权
    一、承租人如何维护被侵犯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维护被侵犯的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是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或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期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承租人被侵犯的优先购买权怎么写起诉状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
    2023-11-27
    262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拒绝无条件退还房屋,如何维权?
    出租方计划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但原承租人拒绝腾房。房东可以要求原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原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仍需支付,如新租金高于原租金,新承租人需赔偿差额部分。若出租方将房屋租赁给他人,新承租人不能免除责任,同时出租方也不能免除违约责任。若原承租人提起侵权之诉,出租方可要求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违约赔偿或侵权赔偿,同时需承担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1、出租方计划将这间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租赁期满后,将房屋交付给第三人。然而,由于原承租人拒绝腾房,房东未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交付房屋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要求原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原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为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反应当继续按照原租金的标准支付,如果出租人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的,且新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新租金减去原租金的差额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由原承租
    2024-04-23
    59人看过
  • 企业租赁房屋被征收应当要怎样维权
    一、企业租赁房屋被征收应当要怎样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出租房进行拆迁的,一般来说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其中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国有土
    2024-01-21
    246人看过
  •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被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等费用,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补偿问题,如果达成共识,就可以签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提起诉讼解决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订立补偿协议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
    2023-05-08
    301人看过
  • 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区别
    被征收人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是指该房屋的租户。一、房屋拆迁不合理怎么处理房屋拆迁不合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二、民法典房屋征收补偿条款民法典房屋征收补偿条款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等事项。三、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中应该有几种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中应该有以下这几种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
    2023-03-28
    420人看过
  • 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征用房屋应该如何维权?
    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征地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经被拆迁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房屋拆迁定的补偿款低了怎么办房屋拆迁定的补偿款低了,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该怎样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农村
    2023-03-20
    185人看过
  • 如何保障房屋征收过程中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进行补偿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国家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作为被征收入的出租人,对租赁关系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在因征收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对承租人如何进行合理的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就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附:什么是承租人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社会生活中,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普遍存在,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比比皆是,其中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即将届满想要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利用自己所有权人的地位而左右房屋的租赁,导致承租人承租地位极不稳定的现实。其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瑕疵通知。
    2023-06-15
    74人看过
  • 承租人拆迁时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1、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就拆迁的争议是基于双方的租赁关系,在租赁期间因租赁标的物被拆迁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引发租赁物内的添置物、设备设施、生产经营等因拆迁而造成损失的补偿问题争议,因此,其实质仍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拆迁时,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仍在履行,承租人以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在此实际经营,其要求出租人给付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确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该得到支持。3、并且,在房屋租赁合同还在履行的过程中,拆迁部门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其他合法审批手续,并发布了拆迁公告。承租人此时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根据租赁合同要求出租人承担一定的违约赔偿责任。承租人拆迁由谁补偿第一、解除租赁合同的房子拆迁过程中,你和房东达成一致,解除了租赁合同,或者说房东已经给你进行其它安置的,在房屋拆迁后拆迁方给被拆迁人补偿后,将不需要再给你进行任何补偿,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在这期间房东已经
    2023-07-10
    178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是否属于被征收人
    房屋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一般不属于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指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对其进行安置。签约搬迁补贴办法(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除外)(一)临时安置费补贴选择购买的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被征收户、公有房屋承租户自行过渡。自办理被征收房屋交房手续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房日止(按月统计),按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月70元/的临时安置费补贴,每月补贴低于3,000元/证的,按3,000元/证计。如因故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的,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增发50%;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说明:1、选择全货币补偿的,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费补贴。2、选择购买的产权调换房屋为现房的,不享受临时安置费补贴。(
    2023-07-27
    385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期间如何承担维修费用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怎么办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了避免房屋拆迁发生纠纷,市规划部门建议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应注意:1、房屋租赁必须签订租赁协议;2、租赁协议中应明确约定遇到房屋拆迁时的解决方式和责任;3、租赁期限约定要明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
    2023-07-25
    68人看过
  • 租赁物受害承租人应如何维权?
    承租人损害租赁物,出于故意或过失给租赁物造成损害的,承租人应依不履行债务而负赔偿损失的责任。而因承租人不注意,致租赁物为第三人所毁损或窃取时,出租人基于承租人债务不履行,或者基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均得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包括哪些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这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关系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届满,租赁关系即终止。但也可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或者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只要租赁物还存在,承租人就应当返还原租赁物;只有当租赁物不存在时,承租人才不负返还义务。2、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
    2023-08-15
    4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业房企业承租人征收如何维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商业房企业承租人征收维权方式是: (一)首先针对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条例》第23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其次针对集体土地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下称《集体土地征收规定》第20条,(非居住房屋的其他补偿)对非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下列费用: (一)设
    • 房屋产权变更承租人如何维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25
      房屋产权变更不影响的,不需要维权,如果是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房屋出租人欲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15日内
    • 出租房屋后承租人违约问题,如何维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4
      房屋租赁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违约如下:出租人可以选择终止合同,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出租人支付违约赔偿;出租人拒绝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的,可以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 房屋承租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9
      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 房子被承租人破坏该如何维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答:你所说的实际上是房屋转租的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A作为承租人将房屋转租于郝某后,你与A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故你无权要求A按每月1600元支付租金,只能按原租赁合同要求A按每月1350元支付租金,因你与郝某之间不存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