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法定责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19:02:07 482 人看过

一、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法定责任是什么

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法定责任是如下的:根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确认,担保责任一般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需要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二、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少

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如果合同约定明确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如何认定

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可以通过是否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认定,如果担保人担保借款人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就是借款合同的担保人。担保人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所以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应当是担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n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人在民间借贷中的责任是否存在?
    1、有责任期限2、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债权能到期收回,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者债务人主动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3、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作为担保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责任期限自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最新版民间借贷担保人合同范本<p>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p><p>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p><p>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p><p>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p><p>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p><p>第
    2023-07-08
    440人看过
  • 在借款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担保人有以下权利: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2、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担保人的作用: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024-05-06
    210人看过
  •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2、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贷款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根据《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023-07-20
    384人看过
  • 借贷担保:借款人、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有责吗民间借贷担保人是有责的,如果借款人无法返还财产,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10
    145人看过
  • 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是第三方吗
    一、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是第三方吗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通常被认为是第三方。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合同中,通常有三方当事人:贷款人(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担保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为确保合同履行而承担担保责任的第三人。担保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或其他组织。担保人的作用是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为贷款人提供额外的保障。担保人可以以其财产或信用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确保贷款人能够收回借款。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贷款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因此,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通常被视为第三方,与贷款人、借款人形成三方关系。担保人的存在可以增加借款合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贷款人的风险。《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
    2024-03-26
    106人看过
  • 在借贷合同纠纷中,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2-04-16
    281人看过
  • 在借款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案情]27日,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与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由进出口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3年1月27日至26日,借款利率为年息4.779%,如进出口公司未按时付息,银行有权就未付利息加收复息,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为进出口公司500万元本金、利息及一切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1日,原告依照《借款保证合同》约定向进出口公司发放贷款500万元。后借款到期后,进出口公司未按约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银行经多次催款无效,遂3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进出口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投资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争鸣]原告银行提出,本行与被告进出口公司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甲明佣约定了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基本内容,进出口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此外,合同中还约定了投资公
    2012-04-14
    303人看过
  • 借款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怎么认定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间,是一种权利行使期间。保证期间可以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保证期间的规定,法定保证期间一般为六个月。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对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按照保证期间的一般法律意义,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对保证人主张权利,即要求保证人承担其保证责任的,那么,保证人就免除了他的保证责任。根据上述表述的内容来看,黄某作为债权人与你未约定保证期间,且过了法定保证期间才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你的保证责任已
    2023-06-15
    159人看过
  •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借款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没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但是为了给借款人承担一定相应的责任。借款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主要看是一般担保方式还是连带担保方式,如果对担保方式没有明确的约定的,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没有大的区别。担保人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负有还款义务。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借款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保证人承担如下责任: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2023-04-26
    63人看过
  • 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应负什么责任?
    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若是连带保证,只要还款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同时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关于担保人无力偿还,需要看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就很困难了,如果是单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解决。无论是何种担保,担保人都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时,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后既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06
    404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上担保责任如何认定?
    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确定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可以约定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责任。一、担保人有什么风险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2、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二、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借
    2023-06-23
    374人看过
  • 借款合同担保责任怎么划分
    借款合同中确定担保责任的办法:如果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再由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一、保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给付之诉保证合同纠纷不一定是给付之诉,合同纠纷有很多,如果因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是给付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
    2023-04-02
    69人看过
  • 借款被担保人使用借款人是否担责任
    日前,由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申诉人不服法院调解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裁定再审,并中止原民事调解书执行。2009年3月29日,申诉人王某因不服区法院民事调解书到罗庄区院申诉,称其曾经在山东鲁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投资公司)办理过借款手续,但自己并没有实际使用借款,既未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也未出庭参加调解,却被法院调解偿还250万元借款,请求罗庄区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监督。罗庄区院受理后,经过调阅案卷,询问有关当事人,查明了事实:2006年5月30日,申诉人王某到鲁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出具300万元借条,李某出具担保函后,等待投资公司审批。投资公司审批后,三次将借款300万元汇入李某指定的帐户,被李某个人使用。借款到期后,李某未如约按期归还。2007年11月13日,投资公司在多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王某、担保人李某归还借款本金300
    2023-06-09
    67人看过
  • 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可否反诉
    一、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可否反诉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如果原告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担保人作为被告人可以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有物保也有人保,担保人怎么承担责任实践中根据物的担保的不同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1、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举个实在的例子,债务人为借钱将车子抵押了的,那么在还款期限过后还没还钱的,那么需要先将车子拍卖实现价值还款,接着再找保证人还款。如果债权人直接找保证人追偿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并要求其先实现债务人的抵押车还款。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在保证合同,发现物的担保是其他人提供的话,那么债权人追偿时,即可以先找保证人
    2023-06-17
    1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责任鉴定在借款合同中怎么理解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5
      1、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方参与借款合同中负担什么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31
      借款合同中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就要为其承担还款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责任保证。你说的“债务人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就要为其承担还款责任”这种情况属于一般保证。 2、《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9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还有就
    •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与贷款人的责任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21
      担保人跟贷款人责任不一样,贷款人的责任为还本付息,而担保人的责任为在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抵押担保人是借款合同中出现的共同借款人吗?担保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6
      抵押担保人是借款合同中出现的共同借款人吗?抵押担保人不是借款合同中出现的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而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