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能否强拆房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4:28:07 408 人看过

一、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能否强拆房子

未签署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不能直接强拆房屋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

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能否起诉

1.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是可以起诉的。未达成动迁补偿协议一般是可以起诉的。

2.当事人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补偿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

拆迁诉讼的时效是6个月,该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安置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n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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