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一、逮捕后法院多久才判刑
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以上为一审程序
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
轻伤害批捕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63人看过
-
批捕在逃跟网逃有区别吗,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388人看过
-
收到逮捕通知书是批捕了吗,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421人看过
-
虐待罪都有哪些构成条件
111人看过
-
逮捕和批捕区别都有哪些
91人看过
-
帮信罪的批准逮捕条件有哪些?
382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
诈骗批捕条件是咋样的啊,都有哪些条件啊?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2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继续实
-
诈骗罪批捕有哪些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3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继
-
批捕的程序都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81、公安机关立即逮捕; 2、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发现对方有犯罪行为的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5、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理。 6、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
-
不予批捕决定有哪些条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5法律分析 不予批捕的情形指的是: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用取保候审能够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等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认为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
-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构成要件都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3罪体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