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返还排除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4:42:49 148 人看过

1、履行道德义务而给付。例如,养子女对其生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因收养而被解除,不再负担。若该养子女仍赡养其生父母,则属于尽道德义务,对于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养子女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未到清偿期本无清偿的义务,但若债务人主动提前清偿而受领时,即使债务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债权人因此而取得利益,债权人得到利益也不返还。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一方明知自己没有交付义务而向他人交付财产的,对方接受该财产不予返还。

4、因不法行为交付的财产。不法原因既包括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包括违反公序良俗。因不法行为而给付财产的情形下,对方不能取得该财产,该财产应当收缴。

一、不当得利起诉多久能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当得利判决生效后就要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的,权利人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什么时候会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0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不当得利情况产生后无须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首先是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无现存利益,则善意受让人不承担返还所得利益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其中受益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受益无法律根据的人,即为善意受益人。其中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是受益人受到利益返还请求之时,现存利益包括一是原物以及利用原物产生的孳息(但如果是由于受益者的特殊经营方法使得获益巨大时,不需要返还全部收益,只需返还一般人一般情况下可取得的平均收益),二是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原形已不存在,但受益人因利益原形消灭而取得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代偿利益。其次是利益返还义务转至第三人,此时原善意受益人不再承担利益返还义务。《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注意成立
    2023-04-13
    380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条件是什么以及例外情形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返还条件是什么?不当得利返还的条件: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消极减少与财产积极减少);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请求不当得利返还时,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二、不当得利返还的例外情形是什么不当得利返还的例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三、不当得利没有返还能力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
    2023-06-26
    435人看过
  • 什么是不当得利的返还?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恶意受领的利益不存在,不论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应当如数偿还,不得主张因利益不
    2023-07-24
    269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到哪里去
    返还不当得利给原所有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如下所示:1、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2、恶意受益人负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恶意受领的利益不存在,不论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应当如数偿还,不得主张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偿还义务。一、不当得利返还利益需要考虑的内容1、返还财物的范围方面。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返还财物对象仅限于原物及原物所产生的孳息,返还的目的是使所有人恢复其对原物的占有。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返还的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还目的是将受益人所获得的一切不
    2023-02-23
    185人看过
  • 6万不当得利被判返还
    原告淄博某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诚和兽药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高新区法院日前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济南诚和兽药有限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一审判决被告济南诚和兽药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淄博某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货款6153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原、被告签订兽药购销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兽药、针头等物资。合同签订后2013年6月20日,原告向被告预付兽药、针头等物资款91177元,因原告误多支付61534元,原告发现后多次要求被告退还多付款项,被告拒不退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多付货款6153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认为,被告济南诚和兽药有限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无合法根据,多收取原告预付货款61534元系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原告,故原告诉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2023-06-08
    324人看过
  • 法院判决返还不当得利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王某返还给原告牙克石工行不当得利1.8万元。张女士是牙克石工行的业务员,被告王某委托其经营的饭店厨师在工行存款2000元,因张女士在操作微机存款时失误,误将存款2000元错存为2万元。后向王某索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王某返还。该案经法院调取工行的监控录像资料证明,当时存款确为2000元,张女士接到存款后核对时明确向存款人表明为2000元,王某和存款厨师在当日来到该工行ATM机前查询存款数额并取款2万元。法院据此认定王某存款2000元属实,张女士存为2万元系工作失误。法院认为被告王某多取得1.8万元存款没有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并且给原告牙克石工行造成经济损失,该不当得利应返还受损失一方,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08
    261人看过
  • 金晓华返还不当得利案
    萧山市水电工贸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小组与金晓华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浙法民终字第6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萧山市水电工贸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小组,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水电基地二处。负责人赵上宝,该小组组长。委托代理人张连宏,男,45岁,该小组成员。委托代理人徐坚,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金晓华,男,1965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东阳市吴宁镇西郊金星村。委托代理人董晨光,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萧山市水电工贸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小组为与被上诉人金晓华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金中民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0年9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当庭判决。上诉人萧山市水电工贸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小组的委托代理人张连宏、徐坚,被上诉人金晓华的委托代理人董晨光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
    2023-06-08
    304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应否支付利息
    一、不当得利返还应否支付利息返还不当得利是包括利息的。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所以收取不当得利返还利息合法。二、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有几种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
    2023-09-24
    311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是否包括利息
    返还不当得利是包括利息的。一、民间借贷的利率怎样约定民间借贷合法利息是不超过年利率2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2023-03-09
    103人看过
  • 排除专利侵权的情形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况是: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3.对于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现状(一)人才数量不足前文已经说过,与其他民事纠纷案件相比,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需要很高的专业技术。负责此类案件的法官绝大多数是法律行业的专业工作人员,虽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是对于各种专利并不是十分了解,特别是对于专利技术鉴定工作缺少专业性。受到工作形式以及专利特性的影响,无法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每个行业专业技术知识。在这种背
    2023-07-04
    59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有法律依据吗以及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标准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有法律依据吗?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有法律依据,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标准是什么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标准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
    2023-06-27
    111人看过
  • 民法典不当得利的除外是哪些情形
    一、民法典不当得利的除外是哪些情形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不当得利民事起诉状怎么写(一)不当得利纠纷起诉状要写原告被告基本信息。(二)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二向原告书面告知被告一的持卡人的姓名、
    2023-05-03
    388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利应该如何返还,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的利应该如何返还不当得利的利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返还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情况下,其返还范围应以其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
    2023-06-24
    458人看过
  • 利用不当得利获得收益需要返还吗
    利用不当得利获得收益是需要进行返还的,不当得利是明知道此行为的做法是违法的,依旧对他人的财产、物品进行侵占,因此权利人知道后,是会要求当事人返还该财产的,如果不予返还,是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处理等等方式。一、利用不当得利获得收益需要返还吗如果不当得利,是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的,如果当事人拒不返还的话,权利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的。具体的可以协商确定。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一)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二)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
    2023-06-05
    37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司法考试不当得利的情形中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包括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7
      这个司法考试不当得利的题中,张某构成了给付型不当得利,因为王某的耕种虽然张某不知情,但他实际获得了耕种的地。
    • 得利的不当得利还能返还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7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 返还不当得利有哪些不当得利返还条件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2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原物返还或作价返还。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时,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应一并返还。
    • 《民法总则》规定,不当得利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1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 应当返还哪些不当得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2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