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哪些,侵权行为的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0:02:20 54 人看过

一、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民事权益,而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

(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

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

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

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民事权益,而民事权益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5: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有哪些行为特征
    一、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行为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认定为专利权侵权行为: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都属于专利侵权。二、专利侵权有哪些行为特征专利侵权有以下行为特征: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3.违反了法
    2023-05-06
    180人看过
  • 校园侵权行为的内容包括哪些
    校园侵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包括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伤害。这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1)未成年人在校园内相互造成的伤害;(2)在校园内,未成年人因第三人造成的伤害;(3)在校园内,未成年人受到教育机构本身的伤害。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对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之间的人身伤害,教育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造成的损害主要由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监护人承担,教育管理机构的责任与监护人的责任按份承担。未成年人因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没有清偿能力或者清偿能力不足,教育管理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责任,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与教育管理结构的补充责任按份承担责任。校园侵权行为的学校责任(一)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
    2023-08-06
    81人看过
  • 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权行为包括哪些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
    2023-06-19
    326人看过
  • 特殊侵权行为指的是什么,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
    一、特殊侵权行为指的是什么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根据大陆法各国的规定,构成特殊侵权行为须依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有行为人主观过错。二、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特殊侵权行为包括如下类型: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4.产品责任纠纷;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7.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13.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14.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三、特殊侵权行为的特征特殊侵权行为有如下特征:1.特殊侵权不采用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2023-06-07
    104人看过
  • 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间接侵权行为吗
    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间接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一、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商标权主要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其中1、专有使用权。依据专有使用权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具体参见《商标法》第51条的规定。2、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3、许可权。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4、转让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二、潜水艇商标侵权赔偿问题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
    2023-04-02
    261人看过
  • 学校和教师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学校和教师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这是作为家长所需要了解的。如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学校强令学生征订刊物,推销学校指定的学习、生活用品;学校不许少数民族学生做弥撒、做祈祷、佩十字架。学校及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生活中,时常有意无意地侵犯未成年学生的各种权益,以下诸种侵权行为应当引起老师们的高度警惕:1、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不符合法定标准;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校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不宜从事的体育运动、劳动或其他活动,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2、学校强令学生征订刊物,推销学校指定的学习、生活用品,强令学生认购所谓献爱心贺年卡片;强行要求学生乘坐指定车辆,就餐指定食堂,购物指定商店;教师以上课做小动
    2023-06-05
    462人看过
  • 教唆侵权中的教唆行为包括哪些
    一、教唆侵权中的教唆行为包括哪些教唆侵权中的教唆行为包括:1.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实施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教唆帮助侵权的诉讼时效教唆帮助侵权可适用于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对侵权行为同样运用。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为3年,超过这一期限,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利益的权利。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根据教唆对象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教唆人、帮助人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而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原则上教唆人、帮助人要承担单独责任。三、什么是教唆侵权
    2023-04-21
    292人看过
  • 外观设计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一、专利侵权应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
    2023-02-21
    484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特征有哪些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的性质特征一般包括有: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以及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等。《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有哪些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应按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
    2023-04-05
    499人看过
  • 的名誉权行为有哪些侵权行为
    关于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有:1、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2、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3、新闻报道失实。4、诬告。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哪些(一)按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二)按侵害对象可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三)按致害人的人数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四)按行为性质可分为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
    2023-08-16
    141人看过
  • 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
    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我曾经将其叫做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各自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虽然不具有共同侵权行为主观上的特征,但由于其行为人之间行为的相互结合的关连性,并且造成了同一个损害结果而不可分割,而形成了一个侵权行为,行为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共同侵权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共同危险行为是过失吗共同危险行为具有下列构成要件:第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一个人实施的行为即使造成他人损害
    2023-02-04
    296人看过
  • 民法典不缴纳社保算是侵权行为吗,侵权行为的特征
    一、民法典不缴纳社保算是侵权行为吗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属于违法行为,不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不是指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2
    2023-06-17
    186人看过
  • 同人侵犯版权吗,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
    一、同人作品是否侵权同人创作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看是否沿用了原创作品的具体的独创性的表达。如果是网下出版,需要获得原作者授权,才算是合法出版,受法律保护;否则是违法的。这类民间的未商业化的以官方作品背景进行再创作所产生的产物是没有知识产权的不受版权法保护的二、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1、未经许可发表;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5、剽窃他人作品;6、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7、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8、未经许可,出租电影类作品;9、未经许可,录制、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表演者的表演;10、未经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物的版式和装帧设计;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12、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播放、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13、出版他人享
    2023-04-02
    406人看过
  • 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包括
    侵犯商标权行为的例外,是该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但是可以依法免赔,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已经停产商品商标侵权商标可以免责吗已经停产商品商标侵权不可免责。被控侵权人的免责情形有两种,一是从专用权人权利瑕疵的角度规定的,二者是从销售者无侵权主观故意的角度规定的。1.商标专用权人三年内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且无其他损失的。如果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销售者无侵权故意且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所谓“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是指销售者能够提供进货商品的发票、付款凭证以及其他证据,从而证明该商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所谓“说明提供者”,是指销售者能够说明进货商品的提供者的姓名或者
    2023-06-27
    49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行为, 侵害身体权有哪几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
    • 作为侵权行为客体的配偶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5
      配偶权作为侵权行为的客体,具有自己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配偶权内容的复杂性,而其大部分内容不能作为侵权行为的客体。例如,夫妻姓氏权,在我国夫妻各自使用自己姓氏的法律制度下,不存在侵害一方姓氏权的问题
    •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有哪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4
      下面是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 一,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二,主观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而上面所列举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除了第125-126条规定的地面施工责任与建筑物责任采过错推定外,其余皆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具备,都构成特殊侵权。
    • 2022年一般侵权包括哪些行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应有哪些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11
      1、一般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2、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1)归责原则的概念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 (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
    • 侵权行为有哪些特征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有: (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侵权行为的对象是绝对权; (3)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有着区别: (1)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约定义务; (2)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违约行为侵犯的是相对权; (3)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