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场所禁止录音录像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0 21:18:02 235 人看过

鉴于法院开庭审判这一重大事项需要保持其严肃性及公正性,所以法律明文禁止在该过程中擅自进行录音、录像、拍照以及使用移动通讯设备等行为。这主要是因为这些举动将可能干扰庭审现场的正常流程,从而破坏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规范性,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进程及其最终裁决结果。为了切实维护法庭殿堂的庄重威严和审判仪式的流畅运行,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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