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质量有问题如何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5 03:38:03 247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算延期交房

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房屋期间内,如果卖方未能履行义务,则构成了延迟交货的违约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买方的合理催促后,若卖方能够在三个月以内顺利完成交付,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索取因逾期而产生的相应损失补偿;然而,如果卖方在经过催促后仍无法在三个月内按期交付房屋,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其延误原因,那么买方将有权利解除该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购房者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购房者有权退房;

3、按揭不能,购房者有权退房;

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购房者有权退房;

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8、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9、协商退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下算延期交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n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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