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合并计算方法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08:11:49 220 人看过

一、刑期合并计算方法是哪些?

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

3、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二、数罪并罚和减刑的条件是哪些?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三、对数罪并罚的罪犯减刑的条件是哪些?

1、对有期徒刑服刑人员(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减刑时,由服刑人员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应当由服刑人员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报请省监狱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服刑人员中公开。

在判决的过程中,对于多项罪名的,如果不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都是可以酌情决定执行期限的。但是如果是死刑和无期徒刑就要看法官的判决,刑期合并中一般按照最高的罪名来定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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