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纠纷案由有什么
根据现行民事案由规定,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案由众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监护人责任纠纷;
2、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3、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
4、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5、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6、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8、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9、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
10、产品责任纠纷等。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三十一条
侵权责任纠纷如下:364.监护人责任纠纷365.用人单位责任纠纷366.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
367.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368.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369.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二、承担侵权责任方式有什么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侵权责任的种类有什么
侵权责任的分类主要可以分为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以及公平责任等,具体如下:
一、过错责任:指任何人因自身的过错(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换言之,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无过错,则无责任。以过错归责侵权案件,由受害人举证证明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2、自己遭受了可救济的损害;
3、行为与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4、加害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
二、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指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不论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均须为其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公平责任,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顺序依照下来规则承担责任:
(1)由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加害人的赔偿能力足够,就没有公平责任了。
(2)加害人无力承担、加害人不能确定或者无加害人(如抢险救灾)时,由受益人适当补偿。须注意:即使见义勇为失败了,不影响公平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n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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