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措施下未能履行,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40:24 344 人看过

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将执行的通知送达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如果逾期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据法律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还可以采取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增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尽快自觉的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怎样处理

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的处理如下: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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