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前置的法条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3 06:48:42 50 人看过

一、复议前置的法条依据是什么

复议前置权的具体情况主要包含以下三类:

首先,若您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自治区和直辖市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异议,应向做出该行为的制定者即国务院部门或者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

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仍有不满,您可向人民法院上诉进行法律诉讼;

此外,您还可以向国务院寻求裁决,国务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最终给出权威裁定。

其次,在您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发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操作侵犯到您已合法获取的如土地、矿产、水资源以及包括森林、山岭、草原、荒漠在内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您应该首先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解决。

最后,如果您作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构就税收问题存在争议,在遵循税务机构关于缴纳、解缴税款及缴纳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前提下,您有权利申请行政复议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必须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主要有什么

先经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主要有两类:一是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一类是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

对这两类案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n(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n(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n(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n(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n(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n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依据和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依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
    2023-03-24
    108人看过
  • 复议前置不终局是什么意思
    一、复议前置不终局是什么意思复议前置指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不终局指行政复议结果并不是最终结果,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哪些案件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
    2023-06-18
    261人看过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复议前置是什么
    一、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复议前置是什么对价格违法的处罚一般是根据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来实施的,以下就是其具体内容:第一条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第三条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024-02-06
    104人看过
  • 行政复议到底是行政复议前置还是行政复议后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当事人仍有不同意见,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下,当事人不经过申请行政复议的环节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允许的。一、行政复议中前置的三种情形行政复议前置3种情形如下: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
    2023-02-20
    392人看过
  • 什么样的案件行政复议前置
    一、什么样的案件行政复议前置如下的案件行政复议前置:治安行政处罚案件;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法律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二、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法中
    2023-04-25
    333人看过
  • 处置非法集资依据是什么?
    一,处置非法集资依据是什么?处置非法集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规定,刑法中明确的定义了非法集资,并对相关的罪行进行了量刑标准的规定。非法集资金额巨大处10年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上50万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二,非法集资犯罪的犯罪主体要求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一)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
    2023-04-16
    56人看过
  • 行政拘留复议拘留继续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复议不影响处罚执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一、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
    2023-03-19
    311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据是什么?
    一、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而申请行政复议是有法律依据和范围限制的。(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二、行政复议的范
    2024-01-12
    393人看过
  • 不适用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是什么?
    一、不适用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是什么?不适用税收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发票管理行为和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第十四条文中进行了明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第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本规则第八条第(一)项和第(六)项第1、2、3目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
    2024-01-09
    347人看过
  • 纳税争议复议前置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停止出口退税权需要复议前置停止出口退税权需要复议前置的程序,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3种情形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
    2023-06-28
    77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婚前协议法律依据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对于婚前协议法律依据的规定是什么婚前协议的法律依据: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如何签署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如下签署夫妻婚前财产协议:1.意思表述要明确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
    2023-11-18
    202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和期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行为中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税务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六十日,但是补正申请材料、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审查依据、现场勘验、鉴定等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
    2023-03-25
    387人看过
  • 补偿安置协议法律依据
    一、补偿安置协议法律依据是取得的拆迁人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兼顾承租人。一般来说,拆迁人只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分别订立:方法/步骤(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的私有居住房屋的;(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交付检验自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公房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从而确定各自的身份。房屋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市民在此要注意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私房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赁单上记载的为基础,按照房屋类型乘以一定的系数,换算成建筑面积。(二)货币补偿的金额。货币补偿金额
    2023-04-23
    414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一般如何履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一般如何履行,法律依据是什么1、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2、《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二、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合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时,则违约的这一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2023-12-31
    3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法第30条复议前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0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2]。 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 什么是行政复议前置,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 当事人的工伤认定复议前置程序和依据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5
      《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对该条的理解,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伤认定案件应当先复议。该条使用了两个“可以”,是赋权的表述,即该权利相对人有权行使,也有权不行使。第二种观点认为,用“可以”表述,是一个选择性的词语,所以相对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
    • 逃税罪前置条款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6
      逃税罪前置条款是逃避的税额达到数额较大。因为实际上按照目前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行政处罚并不是属于逃税罪的前置的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是逃税的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的话,都可以对此惩罚。
    • 劳动仲裁前置是指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0
      劳动仲裁前置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