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检察院监听嫌疑人电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15 08:00:11 57 人看过

只有在案件进入侦查阶段,需对重要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时,人民检察院才会实施监听犯罪嫌疑人电话的行为。人民检察院立案后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什么情况下检察院监听嫌疑人电话的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取保侯审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会收监
    需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法院可以继续取保候审。如果法院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收监执行。另外,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判处实刑,会当庭予以羁押并收监执行。一、我国诈骗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
    2023-03-09
    440人看过
  • 移交检察院什么情况下可以监视居住
    一、移交检察院什么情况下可以监视居住司法机关在适用监视居住的法案条件如下:患有不便承受羁押之严重疾病以致无法生活自理的人士;正处于孕期或正在哺乳期哺育自身婴儿的妇女群体;系生活不能自理者唯一依赖之人;因案情特殊性或者为了便利办理案件的需求,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被认为是更加妥当合适的手段;以及羁押期数已尽但案件仍未办结,确有必要实施监视居住措施以确保必要程序的完善和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
    2024-04-03
    26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退侦通知本人?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退侦通知本人?检察院退侦会通知本人吗:一般不会通知,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承办案件的负责人进行询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
    2023-04-13
    99人看过
  • 什么情况检察院撤销监护权?
    一、什么情况检察院撤销监护权?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二、监护权的撤销手续1、申请人(
    2024-01-23
    126人看过
  • 检察院什么情况判终身监禁
    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死刑过重但是又不能判处无期徒刑时就会判终身监禁,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的执行措施,但又比一般死缓更为严厉。《解释》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主要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二是明确凡是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作出终身监禁,并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二、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
    2023-06-29
    4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应该立案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2-11-11
    73人看过
  • 经侦什么情况下会监听
    法律综合知识
    依新刑诉法的规定,经济犯罪不是技术侦查的范围,而电话监听是目前使用的技术侦查手段之一,故经侦部门是没权力监听侦查对象电话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022-03-02
    323人看过
  • 检察院追加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院追加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在对刑事案件进行追诉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以下三点重要因素:首先,被追加为被告人的对象是否为法律所要求的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其次,应当征询并获得原告方的明确同意方可进行追加;最后,必须确保追加申请在法定的期限之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二、检察院追加起诉和补充起诉的区别检察院追加起诉和补充起诉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不同。追加起诉是指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可以一并起诉审理的行为;补充起诉是指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
    2024-04-04
    233人看过
  • 纪检委监听家属电话吗
    家属电话会不会被受监控,要看涉案的程度如果涉案严重,是会被监控的,反之,则不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査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2023-06-11
    11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找当事人做笔录
    了解案情而已。检察院在向法院起诉前,是要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制作讯问笔录的。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一、刑事传唤需要通知家属吗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
    2023-03-19
    201人看过
  • 警察会对嫌疑人家属进行监听吗
    一、警察会对嫌疑人家属进行监听吗警察一般不会对嫌疑人家属进行监听。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受到严格的限制和条件约束。1.通常情况下,公民的隐私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受监听、监控的侵扰,因此嫌疑人家属一般不会被监听。2.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出于案情侦查的迫切需要,并且符合法定条件,警方有可能对嫌疑人家属进行监听。这种监听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合法性和正当性。二、监听嫌疑人家属的法律规定关于监听嫌疑人家属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1.该法明确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这意味着,任何形式的监听行为都必须事先获得法律授权,并明确监听的对象、范围和期限。2.侦查人员在执行监听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对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护,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三、监听嫌疑人家属的条件和流程监听
    2024-08-19
    31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它比取保候审严厉,但在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上则比拘留、逮捕宽得多。具体来讲,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和住所,并监视其行动而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这两种情况是适用监视居住的基本条件,即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可能判处《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的管制、拘役以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但除这两种情况以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也
    2023-06-11
    118人看过
  • 公民将嫌疑人扭送到检察院,检察院怎么处理
    一、公民将嫌疑人扭送到检察院,检察院怎么处理1、公民将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人扭送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院按以下方式处理:(1)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接受,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2)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二、实施扭送的要求限制有哪些1、扭送主体的广泛性。实施扭送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公民。2、扭送对象的特定性。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可以扭送四类人:现行犯、通缉犯、越狱逃跑者或被追捕者。扭送的对象只限于上述四类人,任何人不能随意扩大范围。3、有不同于强制措施的强迫性。4、具有即时性和暂时性。公民在发现具有法定情形的人时,在控制住扭送对象后应“即时”将其送往公安司法处理。必须立即送交,不得拖延。因此,扭送对于扭送对象人身自由的限制是暂时
    2023-04-21
    121人看过
  • 检察院什么情况下开羁押证明?
    一、检察院什么情况下开羁押证明?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这两种行为,也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实施这两种行为。二、检察院决定拘留的程序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
    2023-04-17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犯罪嫌疑人电话可以监听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5
      可以监听犯罪嫌疑人的电话,但是必须是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中,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才能监听犯罪嫌疑人的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
    • 检察院打进监听电话会有什么后果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5
      检察院只有在已经立案并且进入侦查阶段的时候会监听嫌疑人的电话,且一般在侦查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才能采取特殊侦查手段的。 根据《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在哪一些情况下检察院会逮捕犯罪嫌疑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6-11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 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情况下会讯问嫌疑人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6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的时候,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第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第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同时法律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 犯罪嫌疑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检察院没有逮捕,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七条中对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形作出了列举:“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