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于民事诉讼而言,调整的主要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往往会涉及到第三方。如果造成了民事诉讼程序的相对性与实体上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多元性之间的矛盾,
如果不对第三人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民事案件的审理就可能会产生程序上合法,实体上却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裁判。
本应作为有独三或者无独三的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律师补充:
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对第三人的权益保护不仅依靠诉中第三人参加诉讼和执行阶段的执行异议制度,民诉法同时也对受到侵害而未能参加诉讼且案件也未能进入到执行程序的第三人予以救济。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一般会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
(1)原告是否具有撤销诉讼的主体资格;
(2)原告行使撤销诉讼权利是否超出法定期间;
(3)原案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4)
原案的判决或者调解结果是否涉及虚假诉讼;
(5)原告是否因原案判决或调解结果受到损害;
(6)原告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是否正确。
司法机关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案审查持一种审慎的态度,在保证生效裁判的稳定性的前提下,将该制度的实施严格限制在了打击恶意虚假诉讼、纠正错误的生效判决的范围内,对于主体不适格、原案无错误、权益未受损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审查的标准较为严格。
-
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
411人看过
-
有独三第三人撤销之诉
152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是什么
491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律规定
344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有独三吗
233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定义是什么?
352人看过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12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由该规定可知,能够提
-
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2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
-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一、什么是第三人撤销权之诉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法律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而明确赋予第三人的一项权利,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行使必须满足适格的当事人的条件,行使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很大,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可以撤销。 为避免对法律关系造成长期的不稳定,维持裁判的公信力,法律对第三人提起撤销诉讼做了必要的限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权利,如果符合撤销条件,法院应当撤回对第
-
撤销第三人撤销之诉如何处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12通常是由原来的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案外第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最长时限,因此,不论经过多长时间,只要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六个月以内,都可以行使起诉权。关于行使撤销之诉的诉权期限与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申请的期间的规定保持了一致。这也说明,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救济手段的性质上属于特殊或非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