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3:20:23 104 人看过

(1)承运人的权利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

无法通知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作指示或者指示事实上不能实行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货物不宜提存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该货物,扣除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后,提存剩余价款。

(2)承运人的义务

1)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

2)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折,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一、什么叫运输合同纠纷

(一)单证纠纷。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倒签或预借提单)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二)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如积载不当、操作失误、运具选择不当等。另外,还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应根据风险分配原则分担风险。

(三)延迟交付纠纷。这是指因承运人在合同约定期限以后进行交付而发生的纠纷。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因承运货物发生交通事故;因积载能力而必须将货物延迟发送;因过失造成中转滞留;因某种原因而绕行导致发生纠纷。

(四)运杂费纠纷。这是因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未能及时或全额交纳运费,以及因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而发生的纠纷。

(五)运输工具损害纠纷。这是指因托运人的过失,造成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损害而引发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6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什么是承运人尽力救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一、承运人还负有哪些义务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运输,才属于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对于承运人未按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进行运输的,旅客有权要求
    2023-03-03
    472人看过
  • 债务人义务与债权人权利
    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贷关系即成立。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且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
    2023-08-06
    377人看过
  • 承运人有什么告知义务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一、旅客有什么应当履行的义务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承运,除特别情形外,不能无票承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2、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旅客在运输中应
    2023-03-26
    342人看过
  • 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赔偿权利人(1)直接受害人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是赔偿权利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为原告人,其身分是委托代理人。(2)间接受害人第二种赔偿权利人就是间接受害人。间接受害人,指的是抚养来源受到损害的人,是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原来是在死者扶养之下,扶养来源是来源于死者,因为侵权行为侵害而死亡后,使他的扶养来源受到损害,这是一个间接的损害。(3)死者近亲属第三种赔偿权利人就是死者近亲属。在这个司法解释里面讲的死者近亲属,就是侵害生命权,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已经死亡了,这个死者近亲属他有权利请求赔偿,他也是赔偿权利人。二、赔偿义务人1、因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赔偿义务人。2、因他人的侵权
    2023-04-13
    262人看过
  • 什么是公共运输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
    所谓强制缔约义务,也称为强制订约义务,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负有应相对人的请求,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对相对人的要约,必须作出承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一、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哪些关于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学者认为,强制缔约是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相对人的请求,与其订立契约的义务。易言之,对相对人的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但是,与之相对的观点认为,除强制承诺的义务外,民事主体负有的强制要约义务也应该属于强制缔约义务的范畴。这两个观点的分歧即在于,强制要约是否属于强制缔约的方式。对强制缔约而言,由于义务人负有的是与他人订立契约的义务,契约仍然是义务人与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强制缔约的方式仍然是指义务人与相对人达成合意的方式或方法。根据契约法的理论和实践
    2023-04-04
    385人看过
  • 承运人与卖方之间的义务划分
    卖方和买方的基本义务分为卖方义务(1)自担风险和费用获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书,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所有海关手续(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控制之下,并及时通知买方(3)承担在将货物交付承运人之前将货物交付承运人的所有费用和风险自费向买方提供通常的交付文件。如果买方和卖方同意采用电子通信,所有文件都可以用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代替。买方的义务(1)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经其他国家过境的所有海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和过境费从指定地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支付相关运费,并及时通知卖方承运人名称和相关信息(3)承担货物交付承运人后发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4)根据销售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并支付货款
    2023-05-07
    212人看过
  • 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何不同?
    第二顺序继承人存在转继承的说法是正确的的。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可以转继承。且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吗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吗1、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2)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
    2023-07-06
    235人看过
  • 赡养老人与代位继承的权利和义务
    没有赡养老人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二种情况下,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赡养老人可以起诉吗1、不赡养老人可以起诉。赡养老人是赡养人的法定义务,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老人可以准备追索赡养费的起诉状,收集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向儿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
    2023-07-06
    133人看过
  • 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是什么
    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一、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货物运输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运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什么是运输合同的定义运输合同的定义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
    2023-06-27
    356人看过
  • 被拆迁人的义务与权利
    1、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2、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批建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3、有配合公证机关、评伪机构、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丈量、评估的义务;4、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责任。拆迁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1)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2)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3)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4)对房屋丈量、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复核的权利;(5)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有申请裁决的权利;(6)对裁决不服时,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7)认为强制拆迁,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8)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
    2023-07-03
    229人看过
  • 什么是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按照资产管理和资产保管分开的原则运作基金,基金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基金资产账户,负责款项收付、资金划拔、证券清算、分红派息等,所有这些,基金托管人都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行事,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也必须通过基金托管人来执行。在外国,对基金托管人的任职资格都有严格的规定,一般都要求由商业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任,并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只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商业银行符合托管人的资格条件。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主要有:(1)保管基金的资产;(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3)获取基金托管费用。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保管基金资产;(2)保管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2023-06-06
    247人看过
  • 让与人与受让人应承担的义务各是什么?
    (1)让与人应承担的义务1)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把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且保证所提供技术的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1)让与人应承担的义务1)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把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且保证所提供技术的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4)技术引进合同的让与人不得胁迫受让人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a.要求受让人接受与技术引进无关的附常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材料
    2023-06-08
    346人看过
  • 期刊与著作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什么
    1、有关法律、法规第三十一条报纸、期刊与著作权人发表作品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在报纸、期刊上转载的法定许可,期刊社自发稿之日起三十日内未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转送其他报刊社。作品出版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摘要、资料出版,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除外,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二,期刊与出资的著作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以平衡著作权人、报刊的利益,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纸投稿的,报纸应当及时告知著作权人是否采纳。著作权人自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纸采纳决定通知的,可以向其他报纸提交同一作品。著作权人向期刊社提交稿件的,期刊社应当及时通知著作权人是否采纳。著作权人自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决定采纳的通知的,可以将同一作品提交其他期刊社。著作权人与报刊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法律禁止在一定时期内多次投稿,但并没有赋予报刊独家
    2023-05-07
    497人看过
  • 什么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的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民有权上学接受教育;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果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不能上学,他就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如果没有教育的物质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失败。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款和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罚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和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侵害受教育权的情况有哪些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实际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并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具体来说,也可以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
    2023-08-07
    49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
    • 承运人的义务是什么客运合同规定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客运合同承运人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 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 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不一致的,如何确定承运人与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hiphotos,但运输合同可以再增加承运人的其他义务,否则该条款无效,或者其他合理绕航,适用于实际承运人。两种情况下不适用责任限制。航线的选择事关运输安全,能够安全收受、运输。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因此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被称为“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制”、船员疏于瞭望,指在采取船舶移动措施时判断错误导致损失。如果经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不能增加、管货,为迟延交付的货物的运费数
    • 农村承包土地承包人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0
      农村土地承包承包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 赠与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受赠人的权利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一、赠与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按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