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专利制度与中国专利制度类似,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韩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发明专利采用实质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5年内向韩国政府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
韩国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从授权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10年之日”为止。但是和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不同的是,韩国实用新型采用审查登记制度,向韩国政府提出申请后约10个月可领证。
韩国外观设计专利于授权登记日起生效,截止于授权登记之日起15年。韩国政府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采用外观设计审查登记制度和对一些特定物品的外观设计无审查登记制度并行的方法。
韩国外观设计专利无审查申请的对象物品
-B1(衣物);
-C1(床单、地板席子、帷幕);
-F3(办公用纸、印刷品);
-F4(包装纸、包装容器);
-M1(纺织物等)。
韩国专利申请所采用的语言是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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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专利申请指定答复的期限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指定期限延长适用于2008年7月1日以后KIPO下发通知的申请,并适用于就首次驳回意见提交答复以及最后一次提交驳回答复意见的情形。然而除官方行为外,请求对申请进行修改或提交文件不在此适用范围之内。 截至目前,韩国在延长指定期限方面缺乏具体标准。《韩国专利法》规定,由审查员根据相关方的利益,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延长期限请求。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将提交答复意见的期限限制在包括基本指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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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制度的特征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1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专利的使用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专利无效、专利撤销、过期专利等一一被列入专利法律范畴。只有充分的认识诸如此类的法律制度,才能充分的利用专利资源,为企业实现更多的经济价值。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 排他性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