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纠纷怎么起诉征收单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5:11:17 280 人看过

1、起草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

4、法院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并公告;

5、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判决。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一、房屋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拆迁不服怎么起诉征迁纠纷
    一、拆迁不服怎么起诉征迁纠纷?1、发生房屋拆迁纠纷若是想要起诉,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二、强制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强制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土地房屋产权证明、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
    2024-01-16
    160人看过
  • 拆迁纠纷诉讼期多久征收补偿金怎么确定?
    一、拆迁纠纷诉讼期多久征收补偿金怎么确定?拆迁纠纷诉讼期限可能六个月,也有可能是三年。至于补偿款,可以协商确定。1、若是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那么诉讼期限就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若是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那么诉讼期限就是六个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
    2024-01-30
    315人看过
  • 拆迁周转补偿怎么起诉纠纷申诉?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024-05-02
    244人看过
  • 拆迁纠纷该应该怎么起诉补偿
    律师解答: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服的,可以收到征收补偿方案或者征收补偿决定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了复议的,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15天内起诉,起诉时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拆迁补偿纠纷申请行政诉讼流程: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辩。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5、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
    2024-04-20
    450人看过
  • 拆迁征收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补偿吗
    一、拆迁征收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补偿吗拆迁征收补偿纠纷不属于行政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房屋拆迁补偿诉讼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
    2024-01-07
    416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起诉征收诉求?
    一、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起诉征收诉求?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房屋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类型。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属于犯罪行为吗?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不属于犯罪行为的。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是不同的,两者在严重程度、适用法律、处罚措施等都存在区别,刑事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在于: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同属法律责任,在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须违法行为的存在,基本上都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都重视对因果关系的考察等等。但是就现代社会而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二者也是明显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犯罪行
    2024-01-04
    485人看过
  • 征地拆迁期间怎么起诉纠纷
    一、征地拆迁期间怎么起诉纠纷?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拆迁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四、房屋拆迁需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2024-02-10
    257人看过
  • 在农村征地纠纷怎么补偿拆迁
    一、在农村征地纠纷怎么补偿拆迁?拆迁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计算,不能一概而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
    2024-01-30
    136人看过
  • 拆迁补偿款纠纷的起诉程序怎么走
    拆迁补偿款纠纷的起诉流程,主要包括: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3、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十五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十天内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上诉,递交上诉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
    2024-04-18
    390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可以拆迁吗
    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也可以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土地征收拆迁有什么补偿1.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指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国家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
    2023-08-17
    463人看过
  • 征地拆迁怎样解决补偿纠纷
    一、征地拆迁怎样解决补偿纠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补偿纠纷申请行政复议需准备哪些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征地拆迁必须遵守哪些基本原则?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
    2023-06-15
    449人看过
  • 征地单位拖欠拆迁补偿款怎么办
    征地单位拖欠拆迁补偿款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征地单位未足额支付拆迁补偿款的,不能实施拆迁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一、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怎样的?1、征收调查登记。2、房屋征收决定。3、征收补偿方案(公布)。4、房屋征收公告。5、签订补偿协议。6、房屋征收补偿决定。7、支付拆迁补偿款。8、被拆迁户搬迁。二、拆迁补偿款包括哪些?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
    2023-06-19
    453人看过
  • 发生拆迁补偿纠纷向谁起诉?
    一、发生拆迁补偿纠纷向谁起诉?发生拆迁补偿纠纷,若是想要采取此种方式处理纠纷,需要向法院提交诉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2024-02-01
    93人看过
  • 拆迁有补偿纠纷怎么办征收方可以不支付补偿吗?
    一、拆迁有补偿纠纷怎么办征收方可以不支付补偿吗?1、拆迁有补偿纠纷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补偿纠纷,拆迁方可能无需支付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一般来说,拆迁补偿价格需要协商后确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
    2024-01-30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拆迁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起诉到法院(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4
      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这类案件的案由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最高法院规定民事案由第四部分第十项合同纠纷中的第83小项。 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 房屋征收纠纷怎么起诉拆迁征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5
      首先需要书写一份起诉状,然后再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到好法院进行立案,法院受理以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然后根据指示参与开庭,最后再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申请二审。
    • 怎么起诉拆迁补偿征收官司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0-05
      关于提起拆迁补偿诉讼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具体步骤,以下是详细的说明:首先,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这三项重要文件;还须提供与相关的房屋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等材料作为辅助证据。以上所有文件与资料均应按照房屋所在地区的要求,向所属县或者市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请立案。在法院正式接受该案件之后,会发出开庭公告通知当事人关于开庭的实际时间地点。而在开庭当天,当事人务必携带齐全之前所述所有资料前来参
    • 拆迁补偿款纠纷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拆迁补偿纠纷行政起诉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7
      如果发生了补偿纠纷,那么在写拆迁补偿纠纷行政起诉状的时候就要描述清楚,上诉人(一审被告):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联系方式:************。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联系方式:***********。 上诉人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区人民法院xxx5年3月2x日(xxx5)
    • 对拆迁安置补偿单位不服的起诉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7
      根据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