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范围的问题。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但我国交强险立法未规定受害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应作相应扣减。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也仅限于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因此,受害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损失均属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但是,参照“损伤参与度”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和交强险责任均没有法律依据。
不考虑损失程度。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而我国交强险立法并未规定在确定交强险责任时应依据受害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作相应扣减,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也仅限于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即便是投保机动车无责,保险公司也应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予以赔偿。因此,对于受害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损失,均属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参照“损伤参与度”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和交强险责任均没有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是一个涉及众多细节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金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根据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程度确定。
2. 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金额。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则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3. 按照事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人的物质损失,则根据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不过,以上计算方法都不是绝对的,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同时,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对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的介绍,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交强险责任时应依据受害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作相应扣减,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并非绝对,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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